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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开展2020-2021学年春夏学期推荐优秀团员作入党积极分子的通知

部门:教育学院办公网      日期:2021-03-08      访问次数:44

各团总支、团支部:

推荐优秀团员作党的发展对象(简称推优)是党赋予共青团的一项光荣任务。推优制度是团的助手和后备军作用发挥的重大制度安排,是党团血脉联系的组织依托。抓好推优工作,是党赋予共青团的重要政治职责,是共青团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青年工作的重要思想的关键举措。现将学院2020-2021学年春夏学期推荐优秀团员作入党积极分子工作相关事宜说明如下:

 

1.推优对象的范围

1)年满18周岁的优秀共青团员,承认党的纲领和章程,愿意参加党的一个组织并在其中积极工作、执行党的决议和按期交纳党费的,优先由团组织推荐加入中国共产党;

2推优对象应有1年以上的团龄,每次推荐有效期为2年。

 

2.各团支部认真组织、召开支部大会,严格按照《关于进一步加强浙江大学推优入党工作的通知》(附件1)要求进行。流程为:

    1)清点参加推优大会的团员人数,须有半数以上有表决权的团员到会方可进行;

    2)团支部委员会介绍符合推优条件的候选人在团支部的表现情况;

    3)党支部委派党员应认真记录推优候选人在团支部中的表现情况;

    4)候选人从思想政治、道德品行、作用发挥、执行纪律等方面进行自我评述,重点介绍入党动机和接受培养教育的体会认识;

    5)参会人员通过无记名投票的方式进行民主评议,赞成人数超过应到会有表决权团员的半数以上的候选人,进入考察环节;

    6)团支部委员会对推选出的候选人进行考察,考察不唯票,结合平时掌握的情况,提出组织意见,形成书面材料;

    7推优情况在一定范围内进行公示,公示期一般不少于5个工作日,公示期内如有异议可向上级团组织反映。

 

3.“推优过程中,各团支部要严格按照规章制度进行推优杜绝短信(QQ/微信)投票等违规做法。

 

4.各团支部按不超过团支部人数25%的比例进行推优。

 

5.各团支部推优名单确定后:

    1)推荐对象应及时填写《浙江大学团组织推优入党审核表》(附件2),并附1000字左右个人事迹一份;推荐对象按照要求填写完整后需要在纸质版上签署党团组织意见,并由团支部书记签署推荐理由;

    2)各团支部书记依照推荐顺序填写《浙江大学2021年春夏推荐优秀团员为入党积极分子名单汇总表(教育学院)》(附件3)。

315前按以下安排上交:

    本科生各团支部:《浙江大学团组织推优入党审核表》纸质版一式三份放置紫金港校区东区丹阳5402信箱,《浙江大学团组织推优入党审核表》及《浙江大学2021年春夏推荐优秀团员为入党积极分子名单汇总表(教育学院)》电子稿发至2144948057@qq.com

研究生各团支部:《浙江大学团组织推优入党审核表》纸质版一式三份放置紫金港校区西区学生生活组团西园5228室,《浙江大学团组织推优入党审核表》及《浙江大学2021年春夏推荐优秀团员为入党积极分子名单汇总表(教育学院)》电子稿发至melodydu@zju.edu.cn

 

    如有问题,请联系:

    本科生团总支书记李维妙:13735000617

研究生团总支书记杜润凡:18096517132

 

附件1:《关于进一步加强浙江大学推优入党工作的通知》

https://zjutw.zju.edu.cn/2019/0924/c32290a2008366/page.htm

附件2:浙江大学团组织推优入党审核表.doc

附件3:浙江大学2021年春夏推荐优秀团员为入党积极分子名单汇总表(教育学院).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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