部门:教育学院办公网 日期:2020-10-27 访问次数:223次
各位同学:
根据《浙江大学本科学生资助工作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和本学年资助工作安排,学校决定开展2020-2021学年秋冬学期外设助学金续助申请工作。续助申请是学校在尊重资助方意愿的前提下,对上一学年获得资助的同学且本学年有资格继续接受外设助学金资助的同学进行继续资助的申报与审核。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请条件
1.学校认定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学习刻苦,热心公益;
2.热爱祖国,遵纪守法、诚实守信,品行端庄,举止文明;
3.符合各外设助学金提出的条件(请注意部分助学金本学年不参与评选,参评助学金名单见附件6);
4.2019-2020学年外设助学金获得者(续助申请只限原受助项目,本轮不开放新申请和跨项目申请,名单见附件7);
5. 同等条件下,优先推荐没有受助其他外设助学金的学生,原则上学生在校期间无偿资助总额不超过4.4万元人民币(五年制学生不超过5.5万元人民币);
6. 获得外设助学金的同学需在即将接受资助的一年内常怀感恩之心,至少有一次善意行动(可以是发自内心的一次帮助,哪怕是给饥饿的人买一个馒头;或者在一年内参加一次公益实践活动),并按时提交总结及相关材料。
二、续助申请流程
1.项目申请。10月28日15:00前,申请续助的学生登陆三全育人网站(eta.zju.edu.cn),在“服务大厅”中的“学生资助”板块,点击“社会资助”,找到对应助学金,如实填写申请信息并提交。
2.下载填写。填写《浙江大学外设助学金学年小结表》(附件1,以下简称“小结表”),填写时不能调整表格格式与大小、2019-2020学年成绩单pdf版(附件5,以下简称“成绩单”)、感谢信(附件2)。
3.提交材料。在系统申请页面“附件信息”一栏上传附件1、2、5电子版。10月28日17:00前,2019-2020学年受助学生(含申请续助和放弃续助的所有在校生)将以下纸质材料提交至紫金港校区教育学院团委105办公室。
(1)《浙江大学外设助学金学年小结表》(可从ETA系统下载,或见附件1,正反打印,一式两份);
(2)2019-2020学年成绩单(参考附件5操作方法,自行打印成绩单,到学院本科教学科205办公室加盖成绩专用章,成绩单右上角须手写均绩和院网上公示的学业成绩排名;一式两份);
(3)给捐赠方的感谢信(格式见附件2,一式一份),表达真情实感,建议手写,如电子版打印,则结尾有个人签名及日期。
同时,申请续助同学还需将电子版的个人公益实践总结和《2020-2021学年秋冬学期外设助学金汇总表(续助)》(附件3)(10月28日15:00前,不需提交纸质版)发至21903010@zju.edu.cn,具体要求如下:
(1)受助同学参加校内社团组织的公益实践活动,则可由所有参与者集体写一份活动总结,包括活动背景,活动计划,活动流程及内容,活动总结和感想,报告结尾附参加人员名单及分工明细(人员名单务必附带学号信息),同时上交一组活动照片,不少于5张,要求集体照并能展示活动主题;
(2)受助同学若没有参加集体的公益实践活动,可根据自己上一学年参加的校内外公益实践活动,写一份个人总结报告,内容包括活动概述,活动内容,活动感想。同时附活动照片3张,能展示活动主题即可。
3.学院审核上报、学校初评并公示后,提交资助方确认并完成后续的资助金发放。
若放弃资助,须提交小结表、成绩单、感谢信与放弃声明((附件4,一式两份),建议手写,如电子版打印,则结尾有个人签名及日期。
未尽事宜,可咨询学院团委董老师0571-88273829。
附件3《浙江大学2020-2021学年秋冬学期外设助学金汇总表(续助)》.xlsx
附件6:2020-2021学年秋冬学期外设助学金汇总表.xlsx
附件7:教育学院2020-2021学年秋冬学期外设助学金受助名单(可申请续助项目).xls
教育学院
2020年10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