部门:教育学院办公网 日期:2020-09-30 访问次数:128次
根据《关于做好浙江大学2019-2020学年研究生学年小结及评奖评优工作的通知》http://ygb.zju.edu.cn/redir.php?catalog_id=140080&object_id=208879要求,现将教育学院研究生学年小结及评奖评优工作通知如下:
一、学年小结
研究生学年小结是研究生在校学习期间的阶段性历史记录,请各位研究生按照学院研究生科要求,以德育班为单位进行相互交流、个人小结,认真填写“浙江大学研究生学年小结表”(附件1,请正反面打印,水笔签名,该表将存入个人档案)。完成后请导师、德育导师签字,以德育班级为单位于10月20日下午17点前,交至学院研究生科。
二、评优计分
参评学生根据《教育学院研究生评奖评优实施细则》填写《教育学院研究生评奖评优加分统计表》。德育班班长汇总各同学《教育学院研究生评奖评优加分统计表》。班委(不少于两人)在德育导师指导监督下对本班学生个人申请材料进行初审和复核,完成后《教育学院研究生评奖评优加分统计表》交德育导师审核确认并签字,报德育导师备用。各小班于10月12日下午17点前完成班级评议后,填写《班级加分统计表》,班级同学、班委和德育导师签字确认,纸质版交教育学院团委105,电子版发jingbo@zju.edu.cn。
三、评奖评优依据及评定对象
1.评奖评优依据:
(1)《浙江大学优秀研究生评选和奖励办法》(浙大发研〔2008〕113号),详见:http://grs.zju.edu.cn/redir.php?catalog_id=10021&object_id=11054
(2)浙江大学关于印发《浙江大学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实施细则》的通知(浙大发研〔2012〕218号),详见:http://ygb.zju.edu.cn/redir.php?catalog_id=411&object_id=40843
请各位参评研究生认真阅读相关文件和规定。
2.评奖评优对象:
各类奖学金及各类荣誉称号的评定对象为我校全日制研究生,超过正常学制的研究生不参评各类奖学金(优博资助除外)。
3.奖学金和荣誉评定中,荣誉可以兼得,各类奖学金不兼得,按就高的原则发放。
4.各类奖学金及荣誉称号所使用之成果,必须以浙江大学为第一单位,产出时间为2019年9月-2020年8月之间。
四、研究生各类奖学金
(一)竺可桢奖学金
详见:关于推荐2019-2020学年研究生竺可桢奖学金候选人的通知http://ygb.zju.edu.cn/redir.php?catalog_id=140080&object_id=208748
(二)国家奖学金
根据《浙江大学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实施细则》(浙大发研〔2012〕218号)文件的有关要求进行评选。
1、评审程序
(1)所有符合《浙江大学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实施细则》规定条件的研究生均有资格申请。有意愿申请国家奖学金的研究生,本人应如实填写“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附件2,一式两份,正反面打印),向所在学院(系)评审委员会提出申请。
(2)学院汇总申请名单后,由学院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委员会组织评审,确定初评结果、在学院(系)网上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
(3)各申请者填写“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审批表”,推荐人意见一般由导师或德育导师填写意见并签字;填写“2019-2020学年教育学院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申报信息汇总表”(附件3,电子版即可)。于10月15日17:00前将电子版发到邮箱jingbo@zju.edu.cn;书面文本连同佐证材料一起交学院团委(教育学院105)。
(4)在学院(系)公示结束后,学校将汇总各学院(系)获奖名单,在学校网站上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
(三)专项奖学金
2019-2020学年专项奖学金(即企事业单位或者个人出资在我校设立的奖学金),由浙江大学教育基金会统一下达,具体名额分配和评选要求另发通知。
(四)单项奖学金
学院(系)可推荐创新创业奖、文体活动奖和特殊贡献奖各1名,请申请者填写附件4(纸质+电子)和附件5(电子版即可),10月9日中午12点前将电子版发到邮箱jingbo@zju.edu.cn;书面文本连同佐证材料一起在10月9日17:00前交至教育学院团委105。
此外,还可申请其余两项单项奖学金:
1.社会实践奖学金
奖励该学年中参加校、院组织的社会实践等活动,并取得较大成绩的研究生。
2.社会工作奖学金
奖励在群众组织、党团活动、班级工作、社团工作、公益活动中组织管理能力强、投入时间多,取得显著成绩,担任一届以上(含一届)的研究生干部。
申请社会实践奖学金和社会工作奖学金填写附件9和附件10,10月20日17:00前将相应申请表和汇总表(附件12)发送到邮箱jingbo@zju.edu.cn,邮件主题注明 “姓名+专业/年级+XX奖/荣誉申请表”,书面文本(只需要申请表)在10月20日17点前,交学院团委办公室(教育学院105)。
五、研究生荣誉称号
(一)优秀研究生
优秀研究生评选人数为参评人数的35%。专项奖学金评选必须从获得“优秀研究生”荣誉的学生中产生。
(二)三好研究生
三好研究生评选人数为参评硕士生的15%、参评博士生的10%。三好研究生从获得“优秀研究生”荣誉的学生中产生。
(三)优秀研究生干部
学院(系)推荐的优秀研究生干部不超过参评研究生干部人数的10%;
学校研究生会、博士生会和校级各类研究生社团推荐的优秀研究生干部不超过研究生干部数的15%。
担任研究生干部一届以上(含一届),热心为同学服务,有较强的工作能力、组织能力和社会责任感,在社会工作中取得优异的成绩。
申请者填写附件表格,10月20日17:00前将相应附件11:优秀研究生干部申请表和附件12:单项奖学金&优干申请汇总表发送到邮箱jingbo@zju.edu.cn,邮件主题注明 “姓名+专业/年级+XX奖/荣誉申请表”,书面文本(只需要申请表)在10月20日17点前,交学院团委办公室(教育学院105)。
学校研究生会、博士生会和校级各类研究生社团优秀研究生干部的推荐认定,请按照“校级社团优秀研究生干部申报表”(附件6),经社团指导教师签字、指导单位盖章、校团委社团部盖章,在10月18日前上交到党委研工部,表格的电子版请发邮件到邮箱:wujiao_@zju.edu.cn;经研工部审核后在网上预公布名单;被推荐的研究生请在网上申请,然后由各院(系)负责评奖的老师根据研工部公布的名单在评奖系统中予以确认。
(四)社会实践先进个人
详见近期将出的《关于做好2020年研究生社会实践活动总结和评比工作的通知》。
(五)研究生先进班级
研究生先进班级的评比比例不超过研究生班级数量的20%。申请参选的班级请按要求填写《浙江大学研究生先进班级申请表》(附件7)和《浙江大学研究生先进班级汇总表》(附件8),并随表附2000字左右的详细材料,10月20日17点前电子版发到邮箱jingbo@zju.edu.cn;书面文本交学院团委(教育学院105)。
六、其他说明
1.在推荐各类优秀奖学金和荣誉称号候选人过程中,要实事求是,严格按照条件评选,坚决反对弄虚作假。如发现违反评奖条例的事件,请及时向学院反映。
2.所有获奖名单由学校统一发文公布为准。
2019-2020学年教育学院研究生评奖评优附件(压缩包).rar
联系人:张老师
地 址:教育学院大楼105室
电子邮箱:jingbo@zju.edu.cn
电 话:88273829
教育学院奖学金评审委员会
2020年9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