部门:教育学院办公网 日期:2020-06-23 访问次数:24次
时间 | 具体安排 | 主要参与人员或协调单位 |
6月10日-6月30日 | 毕业生集中教育 1.毕业党员与骨干教育。 2.全体学生廉洁诚信、毕业安全等集中教育。 3.党团关系转接、就业、毕业离校相关手续答疑。 | 学院党委 组织人事科 本科生科 研究生科 团委 |
6月19日-6月30日 | 户口迁移 1.以学院为单位办理的,请本人于7月1日17:30前到学院团委办公室领取户口迁移证。 2.学生自行办理的,相关流程详见《安全保卫处关于2020年夏季毕业生办理户口迁移及离校手续的通知》http://zhfw.zju.edu.cn/zhfw_zdts/2020/0622/c4903a2157383/page.htm | 本科生科 研究生科 团委 |
6月27日-8月 | 组织关系转移 1.党组织关系转移: 毕业生党员离校前必须按照《关于做好2020届毕业生党员教育管理和组织关系转接工作的通知》要求办理党员组织关系转移手续(详见党委组织部网站通知http://dwzzb.zju.edu.cn/2020/0612/c3955a2154983/page.htm)。具体由各党支部书记遵照学院组织人事科的相关要求执行。 2.团组织关系转移: (1)请各位毕业生按照通知要求,做好“智慧团建”系统2020年毕业学生团员团组织关系转接工作。详见链接:https://zjutw.zju.edu.cn/2020/0519/c32435a2107307/page.psp (2)请各团支书于7月1日17:30前收齐团员证,统一到学院团委办理。 | 组织人事科 团委 |
6月28日—8月 | 报到证领取 1.学院将所有已签协议书信息录入审核完毕。 2.首批报到证领取时间是:6月29日-7月3日 第二批、第三批领取时间:待通知 3.出国同学需提供offer复印件,创业同学需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签订用人合同的同学需提供合同复印件。 | 本科生科 研究生科 团委 |
6月29日—6月30日 | 毕业典礼与学位授予仪式(具体安排另行通知) 1. 本科生毕业典礼:6月29日(星期一) 2. 研究生毕业典礼:6月30日(星期二) 3. 着装提醒:外套穿学士服,黑(深色)裤子、白衬衫、领带或领结、深色皮鞋。 | 本科生科 研究生科 团委 |
7月 | 学院发放毕业证书与学位证书 毕业生办理完离校手续后,打印离校手续单,交由本学院(系)办公室校核后,领取毕业证书、学位证书。 | 本科生科 研究生科 |
6月29日—7月1日 | 行李托运 详见:《关于做好2020届毕业生离校工作的通知》http://zhfw.zju.edu.cn/zhfw_zdts/2020/0619/c4903a2157230/page.htm | 学校相关部门 |
7月1日-2日 | 归还学位服 1.本科生7月1日-2日全天,以班级为单位交还至团委办公室。 2.研究生7月1日下午17:30前,以班级为单位交还至研究生科。 3.现场点清三套件,帽子、领巾、衣服,领还押金。 | 研究生科 团委 |
6月26日-28日 | 研究生领取学位证书、毕业证书封皮。30日的学位授予仪式请携带学位证书封皮。(班长统一领取) | 研究生科 |
6月25日—6月30日 | 毕业生办理离校手续: 1、毕业生用统一身份认证登录“校务服务网”(http://xwfw.zju.edu.cn),进入“网上办事”→“教育教学”栏目,点击“Z1723:本科生离校申请流程”或“Z1722:研究生离校申请流程”应用图标办理相应离校手续(各校区办理离校手续的地点安排详见附件1) 2、毕业生办理完离校手续后,打印离校手续单,交由本学院(系)办公室校核后,领取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就业报到证、户口迁移证等。 3、毕业生须在离校前办理户口迁出手续,具体安排详见安全保卫处网站《安全保卫处关于2020年夏季毕业生办理户口迁移及离校手续的通知》(http://zhfw.zju.edu.cn/zhfw_zdts/2020/0622/c4903a2157383/page.htm) | 本科生科 研究生科 |
6月28日-7月3日 | 毕业离校提交材料(班长统一负责) 1、上交毕业生登记表、体检表 2、学生证注销 | 研究生科 |
其他 | 1.经费借款未还的毕业生到所在校区会计核算分中心归还或出具经费负责人的证明调整借款人姓名;学费、住宿费未缴清的,登录浙江大学收费平台(http://pay.zju.edu.cn)缴费。缴清后电子离校单系统将在半小时左右自动通过。 2.获得国家助学贷款的毕业生,采用线上签约的形式,与经办银行和学校签署还款确认书和信息情况表;尚未偿还校内无息借款的本科生,请于6月22日前登录浙江大学收费平台(http://pay.zju.edu.cn)偿还校内无息借款(具体事项详见党委学生工作部、党委研究生工作部网站通知)。 3.所有毕业生和结(肄)业生必须在规定时间内办妥离校手续,按时离校。各学院(系)要做好毕业生离校期间的毕业教育及安全教育,确保离校期间良好的教学秩序。 4.毕业生须按照各宿舍楼内学生公寓管理服务中心的相关通知办理退宿手续,在7月3日前搬走全部个人物品并交回寝室钥匙。 因疫情防控不能返校办理退宿离校手续的毕业生,可按“浙大学生公寓管理服务中心”微信公众号上的具体通知在线上办理离校手续,结算相关费用。为保证寝室内个人物品不缺失,请委托室友代为整理并于6月30日前办理完托运手续。学生公寓管理服务中心在与受委托学生确认寝室内相关个人物品已全部搬离且线上手续已完成后,即可通过该同学在本部门的电子离校程序。 延期毕业的学生,7月1日起学生公寓管理服务中心将会另行安排住宿寝室,需本人(不能到校的同学须委托他人)提前到相应校区宿管办办理住宿登记、调整手续,经批准后,于7月1日起由宿管办统一另行安排住宿,并在7月3日前将原寝室的个人物品搬离。 录取为本校硕士生、博士生的应届毕业生,个人行李自行保管或将行李存放在学生公寓管理服务中心统一安排的房间,在规定的时间内领取。暑假期间一般不安排住宿,如确有需要,经导师和录取学院批准后可向所在校区宿管办申请暑期住宿。 5.所有毕业生的杭州市大学生医保待遇于8月31日终止,无需到学校医疗保险办公室现场办理离校手续。延期毕业的学生如需续保的,请务必于8月27日前完成自助缴费,学校医疗保险办公室将统一办理续保(详见研究生院、校医院网站缴费通知)。 6.所有毕业生和结(肄)业生必须在规定时间内办妥离校手续,按时离校。各学院(系)要做好毕业生离校期间的毕业教育及安全教育,确保离校期间良好的教学秩序。 7.按照有关规定,结业生找到工作单位的,可以派遣,但必须在就业报到证上注明“结业生”字样;本科肄业生不予派遣,不发就业报到证。请各学院(系)严格把关,认真核对,按照规定办理。 8.2020届夏季毕业研究生离校工作除本文规定之外的其他有关事项按研究生院有关通知办理。 | |
毕业安全 温馨提醒 | 毕业前期,需办理各项手续,事务较多,请务必保管好自己的财产,现金、手机等贵重物品随身携带,金融卡与身份证分开存放。注意防盗、防骗、防食物中毒、防交通事故;遇事冷静,若有突发状况,可直接与班主任、德育导师或学院辅导员联系。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