部门:教育学院办公网 日期:2020-06-03 访问次数:40次
为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紧密结合学校“双一流”建设目标,积极构建实践育人长效机制,充分发挥社会实践在加强和改进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中的重要作用,浙江大学教育学院2020年暑期拟组织师生前往浙江舟山开展教育公益等社会实践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背景
浙江大学教育学院自2016年起以“一带一路”西部沿线与欠发达地区为重点区域,分别前往贵州湄潭、安徽宁国、云南景东、浙江龙泉、浙江常山等地开展社会实践活动;组织专业教师、在读本硕博学生等,服务中部、西部教育公益事业,充分利用专业优势,深入贯彻教育扶农、精准扶贫;重点聚焦于乡镇中小学教师培训、温暖乡镇教师、温暖留守儿童等三大暖心行动,旨在提升乡镇教师的教育教学能力,关注留守儿童的成长,进而助力城乡教育一体化的实现;同时在持续的支教行动中传播教育新理念和正能量、在PTPA公益模式下激发我院师生更多关心和参与,履行大学以公益回归社会的责任使命。
因今年受疫情影响,本次实践拟采用线上与线下相结合的方式。
二、实践内容
1.地点:浙江舟山
2.时间:本次实践分为两个阶段,第一阶段为6月19日-6月20日(线上);第二阶段为7月1日-7月5日(线下)
3.主题:关爱乡镇教师,关注儿童教育,助力城乡教育一体化
4.重点工作:
(1)开展乡镇中小学教师培训:成立一支由专业教师授课、由学生担任助教的队伍,选择浙江舟山,分两个阶段面向当地的乡镇教师开展共为期3天左右的教师培训。第一阶段采取线上培训方式,助教需做好直播技术协助、学员组织管理等工作。第二阶段采取线下培训方式,助教需做好课堂管理、教学辅助等工作。
(2)开展关爱乡镇教师、关注儿童教育发展调研:由专业教师指导,由学生通过问卷、访谈等方式开展线上与实地相结合的调研,了解乡镇教师职业发展需求和儿童教育状况,研究乡镇教育的发展现状和瓶颈,形成具有政策实践意义的调研报告。
三、实践计划
计划时间 | 计划行程任务 |
6月初-6月上旬 | 团队组建、磨合,任务交流 |
6月中旬 | 岗前培训 |
6月19日-6月20日 | 线上培训与调研 |
6月下旬-6月底 | 调研数据处理与分析 |
7月1日 | 行前培训与安全教育 |
7月2日 | 出发前往舟山 |
7月3日 | 舟山当地调研与实践 |
7月4日-7月5日 | 当地走访调研 |
7月5日 | 返杭 |
结束后一个月内 | 信息与数据整理,提交报告 |
四、政策保障
1.差旅、住宿、餐饮补助:学院将统一安排本次实践的必要差旅、住宿并承担相应费用,同时还将对所有实践队员提供一定的餐饮补助;
2.第三课堂学分、志愿者小时数:入选本次实践并完成所有任务的学生,可按学校相关要求申请第三课堂学分及志愿者小时数;
3.其他荣誉:入选本次实践并完成所有任务的师生,均可参评学校暑期社会实践优秀个人、团队和调研报告/论文等相关荣誉。
五、报名要求
(一)招募对象
1.教师成员:面向我院教师,共招募6人;
2.学生成员:面向全校本、硕、博学生,共招募10-15人。
(二)报名条件
1.热爱祖国,遵纪守法,诚实守信,品行端正,举止文明;
2.学习和研究能力强,具有服务精神、创新和团队合作精神;
3.学业、学术表现好,有志教育事业或热心教育公益;
4.进入浙江大学以来参加过社会公益活动(家庭经济困难者、我院义工之家的师生义工和其他有城乡社区、边远地区支教经历者在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
有以下行为者,不予考虑:
1.申请过程存在弄虚作假的;
2.违反国家法律法规或校纪校规的。
(三)报名方式
有意向报名者请填写《浙江大学教育学院2020暑期赴浙江舟山社会实践报名表》(见附件),并将电子版于6月12日17:00前以“姓名+舟山实践报名”命名后发送至jyxytw@zju.edu.cn。
1.对于通过资格初审的报名者,学院拟定于6月上旬组织选拔,敬请关注后续通知;
2.通过资格初审、面试及公示环节成功入选实践团队者,原则上必须参加学院统一安排的全部行程,遵守团队纪律,服从团队工作安排,不得擅自行动;
3.其他未尽事宜,请联系学院团委张老师:0571-88273829。
附件1 浙江大学教育学院2020年暑期赴浙江舟山社会实践报名表(教师用).doc
附件2 浙江大学教育学院2020年暑期赴浙江舟山社会实践报名表(学生用).doc
教育学院
2020月6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