部门:教育学院研究生教育科 日期:2020-05-29 访问次数:77次
各位老师:
根据研究生院学科建设处、社科学部和学院的相关文件精神和工作要求(详见下列附件),对教师申请2021年度研究生导师和招生资格工作的时间安排如下:
2020年6月7日前,由教师本人登录研究生导师管理系统提出申请;
6月9日前,教师将研究生导师资格审批表(一式二份),连同相关证明材料一起交教育学院研究生科202室。书面证明材料包括:申请人近五年的主要科研成果原件及复印件(如论文复印件、专著内容摘要及版权页、获奖成果证书复印件及简介)、收录证明、近五年立项的主要科研项目的立项通知书原件及复印件等,近五年的时间范围为2015年6月至2020年5月。
研究生科完成对申报材料的核实及网上审核后,6月19日前,学科学位评定委员会完成初审工作后,将申报材料提交学部进一步复核;
6月28日前,学部召开学位评定委员会全体委员会议,完成审核工作。
附件
1.《关于做好2021年度研究生导师资格申请与招生资格审核工作的通知》
2、关于印发《浙江大学社会科学学部研究生导师资格审核实施办法》的通知
3、《社会科学学部关于教师申请2021年度研究生导师资格工作的补充通知》
浙江大学教育学院研究生导师资格审核实施细则.docx
教育学院研究生教育科
2020年5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