研究生教育

教育学院硕博连读申请与审核管理办法(2020年5月修订)

部门:教育学院研究生教育科      日期:2020-05-27      访问次数:23

为规范硕博连读招生,保证生源质量,维护招生公开、公平、公正原则,根据学校相关文件精神,结合教育学院实际,制定本办法。

一、申请条件

1.浙江大学全日制在读硕士生。

2.硕士阶段课程修读成绩良好,已表现出较强的科研能力。

3. 大学英语六级460分及以上或WSKPETS 5)合格或英语专业八级合格或英语国家获得过学士及以上学位,成绩有效期五年;或雅思5.5及以上或托福80及以上,雅思和托福成绩有效期参照证书的有效期;或获得研究生英语课程学分。

4. 以第一作者身份(或导师排名第一、本人排名第二)在CSSCI、《中文核心期刊要目总览》(北大核心)或以上级别刊物至少公开发表1篇与所报考专业相关的学术论文(含录用,翻译或编译类文章除外),或有其他与此相当的研究成果或其他特别突出成绩。

二、申请与审核程序

1.符合条件的申请者征得博士导师同意后,填写硕博连读申请表,连同相关学科2位专家的推荐意见,与其他各项佐证材料一并上交教育学院研究生教育科。除硕博连读申请表以外,其他需提交的材料参照学院当年度“申请-考核”博士招生的材料要求。

2.学院将硕博连读申请者同当年度的“申请-考核”考生一并初审、复试,择优录取。

三、申请时间

1.符合申请条件的申请者,每年下半年根据研究生院通知完成系统报名(一般约为11-12月),并按照要求提供相关材料。

2.通过初审的人员,与当年度“申请-考核”考生一同复试竞争,进入拟录名单后,还需再次在研究生院系统完成报名(一般为4-5月)。

四、本办法未尽事宜由教育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教育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

20205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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