部门:教育学院办公网 日期:2020-04-30 访问次数:3次
为弘扬“奉献、友爱、互助、进步”的志愿精神,进一步发挥典型的示范激励作用,推动我校青年志愿者工作继续深入发展,根据《浙江大学青年志愿者管理条例(试行)》的相关规定,校青年志愿者指导中心将于近期组织开展疫情期间志愿者小时数申请及浙江大学2019-2020学年春夏学期星级志愿者评定工作。现将具体工作安排通知如下:
一、疫情期间荣誉小时数申请
在疫情期间进行志愿者服务且有意向申请荣誉时数的注册志愿者,请填写教育学院志愿者荣誉时数导入名单汇总表(附件1;其中“荣誉时数值”一项请填写具体小时数),并提交包含姓名、服务时长以及活动举办方公章的相关证明材料;请于5月6日24:00前将汇总表以“姓名+班级”命名后与证明材料一并打包发送至zhoushancyz@163.com,邮件主题为请命名为“疫情志愿者荣誉时数+姓名”。后续校青志将根据上报名单统一导入荣誉时数。
二、春夏学期星级志愿者评定
(一)评定形式
1.浙江大学青年志愿者指导中心依据已被认定的注册志愿者服务时数,实行星级评定制度;
2.评定工作对各星级志愿者不设名额限制,按照自愿原则,由注册志愿者自行申报。
(二)评定原则
1.参评对象:
2016、2017级注册志愿者及研究生志愿者;
2018、2019级注册志愿者原则上仅限申报五星级。
2.参评要求:
①服从安排,自觉遵守服务时间,按质完成各项社会服务工作;
②对待服务对象热情周到,态度谦和,尊重服务对象的合理意见,满足服务对象的合理要求;
③积极主动完成既定任务,发扬不怕苦不怕累的精神,认真做好本职工作;
④维护志愿者形象,文明礼貌,遵守社会公德,团队协作意识强。
3.参评标准:
参加志愿服务时间累计达到40小时,认定为“一星级志愿者”;
参加志愿服务时间累计达到70小时,认定为“二星级志愿者”;
参加志愿服务时间累计达到150小时,认定为“三星级志愿者”;
参加志愿服务时间累计达到200小时,认定为“四星级志愿者”;
参加志愿服务时间累计达到250小时,认定为“五星级志愿者”。
(三)评定流程及安排
有意向申请星级的注册志愿者,请于5月15日24:00前将星级志愿者申请表(附件2)以“班级+姓名+X星级志愿者申请”命名后发送至zhoushancyz@163.com。
校青年志愿者指导中心将为审核合格的志愿者统一制作星级证书,并暂定于5月28日起开始颁发证书,证书将由院系统一领取后发放。
(四)注意事项
1.本次星级志愿者评定的累计志愿服务时数截止至2020年5月15日24:00;有意向同时申请疫情志愿服务荣誉时数和星级志愿者的同学请关注荣誉时数导入情况,待疫情志愿服务荣誉时数导入后在规定时间内及时进行星级志愿者申请。
2.申报表格请按照所列条目一一填写,其中“志愿汇个人小时数截图”一栏,请务必上传志愿汇APP【我的】页面截图,以及信用时数和荣誉时数部分【自入学以来所有的时数明细】截图,个人事迹填写应在1000字以上;
3.如已参与往年星级评定,且本次累计服务时数未达下一星级标准的,不重复进行认定;
4.星级评定工作将严格按照通知规定执行,请参评志愿者及时完成申报,逾期将一律不予补申请;
5.志愿者星级荣誉与第三课堂记分方法:
星级
| 服务时数(小时) | 第三课堂记点 |
一星级 | 40≤小时数<70 | 1.5 |
二星级 | 70≤小时数<150 | 2 |
三星级 | 150≤小时数<200 | 2.5 |
四星级 | 200≤小时数<250 | 3 |
五星级 | 小时数≥250 | 3.5 |
6.以往申请星级已成功的志愿者如需补办证书,请填写证书补办申请表(附件3)并于5月15日24:00前以“(补办)班级+姓名+X星级志愿者证书补办”命名后发送至zhoushancyz@163.com;后续校青志将在此次星级申请中统一补办。
7.除每次评比星级的统一补办,其余时间将不进行证书的补办,请同学们根据自身情况及安排及时在这次星级统一补办中提出证书补办申请。
如有疑问,请联系学院青志负责人陈同学:zhoushancyz@163.com。
浙江大学教育学院团委
2020年4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