部门:教育学院办公网 日期:2019-12-26 访问次数:140次
各系、所、室,各位老师:
根据浙江大学教育学院事业标兵评选办法(试行)(见附件)精神,经12月25日党政联席会议讨论决定,拟开展首届事业标兵评选,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个人申报参评。请申报的老师于2020年1月2日下午17:30前将申报表和佐证材料提交到组织人事科。
二、推荐参评。请各推荐小组组长于2020年1月3日下午17:30前将推荐表提交到组织人事科(各小组可根据情况决定是否进行推荐,如推荐,推荐过程的形式可自定)。
三、2020年1月7日前评选委员会完成评选,初选名单上网公示。
因本次评比时间紧,请拟申报参评的老师作好申报材料准备,请各推荐小组做好相应推荐工作。
特此通知。
教育学院党政办公室
2019年12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