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重要通知

教育学院第一届张定璋/童妙琴奖助学金和海外交流奖学金申报通知

部门:教育学院党政办公室      日期:2019-12-12      访问次数:178

课程与学习科学系硕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

已故国内课程与教学论专家张定璋先生夫人童妙琴女士在浙江大学教育学院设立“张定璋/童妙琴专项基金”,用以支持浙江大学教育学院课程与学习科学系全日制在校生的学习、科研和交流工作。按照《浙江大学教育学院张定璋/童妙琴奖助学金实施办法》和《浙江大学教育学院张定璋/童妙琴海外交流奖学金实施办法》,现将相关申报事宜通知如下:

一、奖助对象

浙江大学教育学院课程与学习科学系全日制在校硕士研究生和博士研究生。

二、奖助范围和金额

张定璋/童妙琴奖学金,每年计划奖励5人,每人奖励人民币2000元;

张定璋/童妙琴助学金,每年计划资助5人,每人资助人民币2000元;

张定璋/童妙琴海外交流奖学金,每年计划资助5人,每人资助人民币1500元;

三、申请条件

1. 热爱国家,作风正派,遵守法律和校纪校规。

2. 学业成绩优良。

3. 关心社会,热心公益,乐于助人,在本校期间有志愿服务和义工经历者,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

4. 申请三类奖助学金,需分别符合以下对应条件:

(1)奖学金主要奖励品学兼优、积极上进,科研成果突出的学生,表现为上一年度完成的、署名单位为浙江大学的科学研究成果,如学术论文、著作(含章节)、调查或研究报告等。其中,学术论文和著作是指已公开发表;调查或研究报告需要有详实的论证或合理的对策建议。研究成果必须为我院学生第一,或导师为第一、学生本人为第二作者;或者与其它单位合作完成,我院学生署名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

(2)助学金主要用于资助家庭经济收入不能或不足以供其在校学习生活、已列入经济困难生名单的研究生,来自偏远省份、贫困山区的家庭经济困难生,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

(3)海外交流奖学金主要用于资助上一年度参与海外国际会议并作报告,或赴海外高校交流学习的学生。

5. 若存在以下行为者,不具备申请资格:

(1)在申请奖助学金的过程中,存在弄虚作假行为;

(2)违反国家法律法规、校纪、校规,有通报批评或处分;

(3)课业考试出现不及格者。

四、注意事项

1. 符合条件的申请者须填写附件“申请表”(奖学金和助学金不能同时申请),确保所有填写内容真实准确,并附上佐证材料;

2. 申请者请于12月20日(星期五)17:30前,将“申请表”电子版发送至jyxy77@zju.edu.cn,同时将“申请表”纸质版和佐证材料,递交至教育学院课程与学习科学系办公室(西溪校区田家炳书院704室),逾期则视为自动放弃;

3.浙江大学教育学院课程与学习科学系负责本奖学金的具体实施。


联系人:徐老师  0571-88276113



附件:

1.浙江大学教育学院张定璋童妙琴奖助学金实施办法.pdf

2.浙江大学教育学院张定璋童妙琴海外交流奖学金实施办法.pdf

3.浙江大学教育学院张定璋童妙琴奖学金申请表.docx

4.浙江大学教育学院张定璋童妙琴助学金申请表.docx

5.浙江大学教育学院张定璋童妙琴海外交流奖学金申请表.docx



课程与学习科学系

2019年12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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