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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学院关于做好2019-2020学年第二批学费补助的通知

部门:教育学院办公网      日期:2019-11-07      访问次数:12


各位同学:

根据《浙江大学本科学生资助工作管理办法》(20197月修订)和学费补助工作要求,现开展2019-2020学年第二批学费补助工作。具体安排如下:


一、补助对象

1.2019级符合学费补助申请条件的新生;

2.2018级及以前符合学费补助申请条件的老生(大部分老生已于20196月完成第一批学费补助的发放;根据最新文件要求,部分老生补助额度提升,可申请补足差额)。

经学院、学校核查,我院符合此次学费补助申请条件的同学名单详见附件1


二、申请条件(须同时满足12两点)

1.学校认定的经济困难生;

2.符合以下条件中的任意一条:

1)孤儿、残疾学生、烈士子女、优抚家庭子女或家庭特别困难的少数民族学生和贵州湄潭籍学生;

2)其他国家文件规定或学校规定的应给予学费减免的学生。

3.学生在校期间,凡出现以下情况之一者,不具备申请资格:

1)违反校纪校规受到处分;

2)休学期间;

3)退学试读期间;

4)瞒报家庭成员及经济收入,弄虚作假取得补助金;

5)学习态度不端正,学习不努力,造成学习成绩低劣;

6)平时生活挥霍浪费;

7)不履行受助义务(如不按时做好学年小结、不及时对捐资人要求的情况进行反馈、不参加学校要求的公益和实践活动等)并经教育仍不改正;

8)学生在校期间获得的无偿资助总额达到4.4万元人民币(五年制及以上者为5.5万元),或全部资助总额达6.4万元(五年制学生为8万元)。

有上述情况(2)(3)的学生复学后可重新申请困难补助;有上述情况(1)(5)(6)(7)的学生,经教育帮助,考察一年后有明显进步的,可酌情重新审定困难补助;有上述情况(4)的学生,令其偿还所发补助金,并根据情节给予批评教育直至纪律处分。


三、申请金额

学费补助的标准为每学年不超过6900元。

具体补助金额按照各专业的标准学费核算(注:标准学费=学分费+专业学费,其中学分费按照每学年40学分核算,专业学费请见附件2)。


四、工作流程

1.符合此次学费补助申请条件的同学首先需完成线上申请,具体流程为:

1)项目申请。登录“三全育人学生信息平台”(网址:eta.zju.edu.cn),依次点击“服务大厅-学生资助-校设资助申请-学费补助(新生)-下一步”按钮,确认进入申请界面,填写申请信息并提交申请(注:所有学生均在“学费补助(新生)”项目中提交申请;申请理由请认真填写,否则将不予通过;无需上传附件)【此项请于111524:00完成】。

2下载填写申请表。从系统申请页面附件中下载申请表,并将表中缺少的信息填写清楚(如人均月收入、申请金额等);如果下载出现错误,可自行下载本通知附件3所示空白申请表填写)。填写完成后,调整表格格式,使整张表格能在一页内显示。

3)下载填写汇总表。自行下载填写本通知附件4所示汇总备案表,备注一栏请填写补助原因(如孤儿、残疾学生、烈士子女、优抚家庭子女或家庭特别困难的少数民族学生和贵州湄潭籍学生等),并将表格以“姓名+学费补助汇总”命名后发送至jyxytw@zju.edu.cn【此项请于112024:00完成】。

2.符合此次学费补助申请条件的同学还需提交纸质材料(仅需申请表):将申请表打印一式两份手写签署好本人签名、班主任意见及签名后,交至西溪校区田家炳224办公室【此项请于112117:00完成】。


学生完成申请后,经学院审核上报,学工部将把汇总名单公示于学工部网站(www.xgb.zju.edu.cn);公示期结束后,学工部将通过学校计财处酬金系统统一发放学费补助至学生银行卡中。


未尽事宜,可咨询学院团委蒋老师 0571-88273829


附件1:2019-2020学年教育学院符合第二批学费补助申请条件学生名单.pdf

附件2:浙江大学教育收费项目公示表(201901).pdf

附件3:浙江大学学费补助申请表.docx

附件4:2019-2020学年第二批学费补助汇总备案表.xlsx


教育学院

20191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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