部门:教育学院办公网 日期:2019-10-31 访问次数:106次
各位同学:
根据《浙江大学本科学生奖学金评定及管理办法》(浙大发本〔2013〕85号)、《浙江大学本科学生荣誉称号评定及管理办法》(浙大发本〔2014〕92号)、《浙江大学本科学生荣誉称号及奖学金评定管理办法》(浙大发本〔2017〕118号)等有关文件要求,现将浙江大学2018-2019学年专业奖学金评选的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评选对象
专业奖学金为浙江大学校设奖学金之一,为农林、体育、地学部分特定专业学生设立。
教育学院运动训练、武术与民族传统体育、体育教育专业的学生具有参评资格。
二、参评基本条件
(一)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祖国,坚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自信、理论自信、制度自信和文化自信,“思想政治素质”合格;
(二)遵守法律、法规和校纪校规,积极上进;
(三)尊敬师长,勤奋学习,团结同学,关心集体,诚实守信;
(四)“体质健康”评价结果须达到合格;
(五)已修课程的学年平均学分不低于40学分;
(六)2017级及以后的学生,必须在该学年至少获得1项个人荣誉称号。
三、奖励等级及要求
专业奖学金分优秀奖和普通奖两个等级:优秀奖针对当学年获得学业一、二、三等奖学金(2016级及以前)或浙江大学一、二、三等奖学金(2017级及以后)的学生,奖励金额1000元;普通奖针对当学年表现良好的学生(获得专业奖学金优秀奖的学生除外),奖励金额500元。
四、评选流程
专业奖学金由学院奖学金评审委员会依据参评条件和一、二、三等奖学金预评情况进行评定,具体获评名单如下:
附:【更新】教育学院2018-2019学年本科生专业奖学金获评名单.pdf
2016级及以前获评专业奖学金的同学,将由学院统一进行系统导入和上报。
2017级及以后获评专业奖学金的同学,请于2019年11月7日24:00前登录三全育人学生信息平台http://eta.zju.edu.cn/,在服务大厅选择“评奖评优-校设奖学金申请-专业奖学金”模块,填写所需资料并“提交申请”,学院将进行审核、上报。
未尽事宜,可咨询学院团委蒋老师 0571-88273829或 项老师 18868128606(551037)。
教育学院奖学金评审委员会
2019年10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