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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科生评奖评优13号】教育学院关于组织申报2018-2019学年本科生单项奖学金及优秀学生干部荣誉称号(2016级及以前)的通知

部门:教育学院办公网      日期:2019-10-15      访问次数:55


各位2015级、2016级本科生:

根据《浙江大学本科学生奖学金评定及管理办法(浙大发本〔201385号)》(附件1)、《浙江大学本科学生荣誉称号评定及管理办法》(附件2)等文件要求,结合本科生评奖评优进度安排,现决定面向教育学院2016级及以前相关参评学生开展2018-2019学年本科生单项奖学金及优秀学生干部荣誉称号申报工作,现将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面向对象

2015级公共事业管理(体育)专业本科生;

2016级全体本科生(教育学、公共事业管理、运动训练、武术与民族传统体育、体育教育专业)。


二、参评基本条件

(一)评选对象为教育学院全日制在校本科生。

(二)评选对象必须同时符合以下基本条件:

1.热爱祖国,遵守法律和校纪校规,积极上进;

2.学习勤奋,成绩优良;

3.尊敬师长,团结同学,关心集体,诚实守信,思想品德评价等级为良好及以上等级;

4.积极参加体育锻炼,身体素质良好,达到学生体质健康标准合格及以上等级;

5.已修课程的学年平均学分不低于40学分

(三)2018-2019学年因违反校纪校规受到处分的学生,取消其各类奖学金及荣誉称号的评选资格。


三、申报奖项类别及评选要求

(一)单项奖学金

1.文体活动奖学金

用于奖励积极参加文体活动并取得优秀成绩的学生,奖励金额为1000元。

2.社会实践奖学金

用于奖励在教学计划外的社会实践活动中表现积极并取得优秀成绩的学生,奖励金额为1000元。

3.社会工作奖学金

用于奖励在社会工作中取得突出成绩、任期满半学年及以上的学生干部,奖励金额为1000元。

注:每人每学年所获单项奖学金不超过2项。

(二)优秀学生干部

优秀学生干部称号授予当学年表现优秀的学生干部。参评对象除了符合参评基本条件外,还需符合以下条件:

1.在经学校有关部门认定的学生组织或社团中担任学生干部;

2.任职半学年及以上,热心为同学服务,工作认真负责且富有成效,工作考核等级为优秀;

3.“思想品德”评价等级为优秀

4.获得1项及以上校设奖学金(对外交流奖学金、专业奖学金除外;含预评)。


四、申报流程

有意向申请单项奖学金的同学,请填写《浙江大学单项奖学金申请表》(附件3),并在表头注明具体奖项类别;有意向优秀学生干部的同学,请填写《浙江大学优秀学生干部申请表》(附件4)或《浙江大学优秀学生干部推荐表(校级学生组织/社团专用)》(附件56)。

(注:以上材料中的表格内容均需控制在一页内,如事迹较多可附页。)

请于2019102317:00将表格电子版以“姓名+文体活动/社会实践/社会工作奖学金/优干 申请”命名后发送至jyxytw@zju.edu.cn;由校级学生组织或社团推荐的“优秀学生干部”,则还需同时将纸质版推荐表交至西溪校区田家炳书院224办公室。


未尽事宜,可咨询学院团委蒋老师 0571-88273829或 项老师 18868128606551037)。


附件1:浙江大学本科学生奖学金评定及管理办法.pdf

附件2:浙江大学本科学生荣誉称号评定及管理办法.pdf

附件3:浙江大学单项奖学金申请表.doc

附件4:浙江大学优秀学生干部申请表.doc

附件5:浙江大学优秀学生干部推荐表(校级学生组织专用).doc

附件6:浙江大学优秀学生干部推荐表(校级学生社团专用).doc


教育学院本科生奖学金评审委员会

201910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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