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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科生评奖评优12号】教育学院关于做好2019年度浙江省政府奖学金评选工作的通知

部门:教育学院办公网      日期:2019-10-15      访问次数:30


各位同学:


为激励普通本科高校和高等职业学校学生勤奋学习,积极进取,在德、智、体、美、劳等方面全面发展,根据省财政厅、教育厅有关要求,现开展2019年浙江大学浙江省政府奖学金推选工作。


一、奖励标准和申请条件

1.省政府奖学金的奖励标准为每人每年6000元。

2.省政府奖学金的基本申请条件: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2)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

3)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4)二年级以上(含二年级)高校在校学生;

5)在校期间学习成绩优异,对社会实践、创新能力、综合素质等方面特别突出的给予倾斜。

3.省政府奖学金是国家奖学金的补充和延伸,同一学年内,获得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的学生不能同时获得省政府奖学金

4.其他未尽事宜参照浙江大学奖学金管理办法处理。


二、评选和奖励办法

(一)评选名额

根据省财政厅、教育厅的下达和学校的分配要求,教育学院2019年度浙江省政府奖学金名额为11名

(二)评选流程

1.省政府奖学金实行等额评审,坚持公开、公平、公正、择优的原则,具体由学院奖学金评审委员会组织评选。

2.符合省政府奖学金申请条件的学生需填写《浙江省政府奖学金申请审批表》(附件1,填完第1页即可)和《省政府奖学金获奖学生名单备案表》(附件2),并将申请表、汇总表及相关证明材料的电子版以“姓名+省政府奖学金申请材料”命名后打包发送至jyxytw@zju.edu.cn,申请表(一式两份)的纸质版交至西溪校区田家炳书院224办公室【此项请于2019101717:00完成,逾期不再受理】。

3.学院奖学金评审委员会根据评选要求确定推荐名单并上报学校,学校公示并上报省教育厅。


未尽事宜,可咨询学院团委蒋老师 0571-88273829或 项老师 18868128606551037)。


附件1:浙江省政府奖学金申请审批表.doc

附件2:省政府奖学金获奖学生名单备案表.xls


教育学院本科生奖学金评审委员会

201910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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