部门:教育学院办公网 日期:2019-10-08 访问次数:58次
各位同学:
为认真做好国家励志奖学金和国家助学金的评选工作,确保国家励志奖学金真正用于资助品学兼优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体现党和政府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关怀,根据教育部《关于下达2019年中央部门所属各高等学校国家奖助学金名额的通知》(教助中心【2019】47号)及《浙江大学本科学生国家励志奖学金评审实施细则》、《浙江大学本科学生国家助学金评审实施细则》等相关文件精神,现将2019年国家励志奖学金和国家助学金评选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请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3.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
4.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5.在校期间学习成绩优秀;
6.家庭经济困难,生活俭朴;
注:国家励志奖学金的申请对象,除满足以上六点外,还需满足学习成绩优秀且二年级以上(含二年级)的条件。
二、奖励及资助标准
国家助学金和国家励志奖学金按学年申请和评选。
国家助学金每人每学年3300元,用于资助全日制本科学生中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国家励志奖学金的奖励标准为每人每学年5000元,用于奖励资助全日制本科学生中品学兼优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本次评选工作完毕后,学校将根据国家本次下达的额度,分批次发放给学生。
三、评选程序
1.学校根据中央主管部门下达的奖励资助名额进行名额划拨。本年度教育学院评选名额为国家助学金53名、国家励志奖学金17名。
2.符合国家励志奖学金或国家助学金基本申请条件的学生进入“三全育人学生信息平台”(简称ETA平台,网址:eta.zju.edu.cn)进行申请【此项请于10月13日24:00前完成】,具体流程为:
(1)项目申请——使用统一身份认证的用户名、密码登陆平台,进入系统“服务大厅”模块,“服务类别”选择“学生资助”,点击“国家资助申请”,选择国家助学金或国家励志奖学金,点击“下一步”按钮,请按照页面提示,如实填写信息,填写完成后点击”提交申请“按钮,返回首页(注:附件信息一栏不用上传任何附件);
(2)下载申请表——从申请页面附件中下载申请表自行填写(如果下载出现错误,可自行下载本通知附件1、2的空白申请表填写;学院、专业必须填写全称,家庭住址详细);
(3)调整、打印申请表——打开纸质申请表,将表中缺少的信息,如人均月收入等填写清楚,并插入本人电子照片;调整表格格式,使整张表格能在一页A4纸打印,必要时可以简略部分内容(如将“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团员”调整为“团员”等),打印申请表(申请国家励志奖学金的还要补充上学年绩点、成绩排名等,此为必填项);
(4)提交申请表——将打印的纸质申请表签字确认(一式两份;字迹清晰、书写规范,无涂改)后提交至西溪校区田家炳书院224办公室【此项请于10月14日12:00前完成】;
(5)查询结果——学生进入系统“服务大厅”版块,“服务类别”选择“学生资助”,点击“学生资助申请结果”,点击个人申请记录,进入流程图中可以查看自己申请的审核情况。
3.经学院审核且经学校评审通过的获奖及受助学生名单,在校内公示无异议后报送教育部。
1.国家励志奖学金和国家助学金评选是一项严肃、认真的工作,学院将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做好评审工作。请各位同学严肃对待此次申报评选、严禁弄虚作假行为;一经查出,将取消该生本学年其他资助的评审资格。
2.同一学年内,申请国家励志奖学金的学生可以同时申请国家助学金,但不能同时申请国家奖学金;申请国家助学金的学生可以同时申请国家奖学金或国家励志奖学金。
3.请各位同学严格按照通知格式要求准备材料;对不符合以上要求的报送材料,将予以退回。
未尽事宜,可咨询学院团委蒋老师 0571-88273829。
教育学院
2019年10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