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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学院关于开展2019-2020学年秋冬学期外设助学金续助申请工作的通知

部门:教育学院办公网      日期:2019-10-08      访问次数:8


各位同学:

根据《浙江大学本科学生资助工作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和本学年资助工作安排,学校决定开展2019-2020学年秋冬学期外设助学金续助申请工作。续助申请是学校在尊重资助方意愿的前提下,对上一学年获得资助的同学且本学年有资格继续接受外设助学金资助的同学进行继续资助的申报与审核。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请条件

1.学校认定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学习刻苦,热心公益;

2.热爱祖国,遵纪守法、诚实守信,品行端庄,举止文明;

3.符合各外设助学金提出的条件(项目详情详见附件1);

4.2018-2019学年外设助学金获得者(续助申请只限原受助项目,本轮不开放新申请和跨项目申请,具体名单见附件2);

5.一年内至少参加过一次公益实践活动,并按时提交总结及其他材料。


二、续助申请流程

 1.101012:00,申请续助的学生登陆三全育人网站(eta.zju.edu.cn),在“服务大厅”中的“学生资助”板块,点击“社会资助申请”,找到对应助学金,如实填写申请信息并提交。

2.101017:002018-2019学年受助学生(含申请续助和放弃续助的所有在校生)将以下纸质材料提交至西溪校区田家炳224办公室

1)《浙江大学外设助学金学年小结表》(可从ETA系统下载,正反打印,一式两份);

22018-2019学年成绩单(可到田家炳222本科教学科办理,加盖成绩专用章,一式两份);

3)给捐赠方的感谢信(格式见附件3,一式一份),表达真情实感,建议手写,如电子版打印,则结尾有个人签名及日期。

同时,申请续助同学还需将电子版的个人公益实践总结(不需提交纸质版)发至zzbgs@zju.edu.cn,具体要求如下:

1)受助同学参加校内社团组织的公益实践活动,则可由所有参与者集体写一份活动总结,包括活动背景,活动计划,活动流程及内容,活动总结和感想,报告结尾附参加人员名单及分工明细(人员名单务必附带学号信息),同时上交一组活动照片,不少于5张,要求集体照并能展示活动主题;

2)受助同学若没有参加集体的公益实践活动,可根据自己上一学年参加的校内外公益实践活动,写一份个人总结报告,内容包括活动概述,活动内容,活动感想。同时附活动照片3张,能展示活动主题即可。

3.学院审核上报、学校初评并公示后,提交资助方确认并完成后续的资助金发放。


若放弃资助,须提交小结表、成绩单、感谢信与放弃声明,一式一份,建议手写,如电子版打印,则结尾有个人签名及日期。


未尽事宜,可咨询学院团委蒋老师 0571-88273829


附件1:《2019-2020学年秋冬学期外设助学金续助项目》.docx

附件2:《2018-2019学年外设助学金受助名单(教育学院)》.pdf

附件3:《浙江大学外设助学金感谢信(模板)》.docx


教育学院

20191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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