部门:本科教学科 日期:2019-05-09 访问次数:46次
2019届相关本科毕业生:
根据《浙江大学本科辅修专业、双专业/双学位管理暂行办法(2018年12月修订)》(浙大发本〔2009〕10号)文件精神,现将申请教育学院2019届教育学、公共事业管理、体育经济与管理专业辅修证书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请辅修学生须修完教育学院教育学、公共事业管理、体育经济与管理专业辅修课程,并获得相应学分;
二、请同学于2019年6月14日前将以下材料交到教育学院本科教学科(西溪校区田家炳书院222室),逾期不交材料者,视为自动放弃申请辅修证书。
1、浙江大学教育学院辅修专业课程成绩登记表1份(附件1);
2、个人在校成绩单1份(须学生所在院系盖章);
3、2寸照片一张(须与主修专业毕业证书照片一致,背面写明本人学号、姓名、辅修专业),用于制作辅修证书。
三、通过学校审核后,请学生本人凭主修专业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原件领取辅修证书;他人代领的,请持委托人亲笔签名的委托书、主修专业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补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领取。
教育学院本科教学科
2019年5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