部门:组织人事科 日期:2019-03-13 访问次数:182次
各党支部:
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暂行条例》《中国共产党普通高等学校基层组织工作条例》《加强和改进党支部建设若干规定(试行)》(党委发〔2011〕72号)和《关于做好党支部换届选举工作的通知》等文件规定,结合教育学院工作实际,学院党委决定于近期开展党支部换届选举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换届选举工作坚持以党的十九大精神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和对浙江大学的重要指示精神,认真落实全面从严治党的要求,全面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发挥基层党组织的政治核心作用和战斗堡垒作用,不断提升基层党组织的创造力、凝聚力和战斗力,为加快建成中国特色世界一流大学,为建设综合实力较强、特色鲜明、具有世界先进水平的教育学院提供坚强的组织保证。
二、换届选举工作范围
全院任期届满须换届改选的17个党支部有:教育学系教工党支部、课程与学习科学系教工党支部、教育领导与政策研究所教工党支部、体育学系教工理论党支部、体育学系教工术课党支部、院部机关直属党支部、教育学科本科生第二党支部、教育学科本科生第三党支部、体育学科本科生第二党支部、教育学科研究生第一党支部、教育学科研究生第二党支部、教育学科研究生第三党支部、教育学科研究生第四党支部、教育学科研究生第五党支部、体育学科研究生党支部、体育学系退休教工党支部、教育学科退休教工党支部。
三、工作任务
(一)听取和审查本届党支部委员会报告;
(二)选举产生新一届党支部委员会。
四、主要步骤
(一)上报请示。学院党委发函通知提醒做好换届准备工作。党支部向学院党委书面报送换届请示,学院党委审核批复。
(二)人选推荐。按照党组织选举工作的有关要求,酝酿推荐委员候选人预备人选。上报学院党委研究同意后,提交党员大会进行选举。
(三)换届选举。召开党员大会进行换届选举,选举结果及时报院级党组织审批。
(四)材料归档。各党支部要做好有关选举资料和文件的整理归档工作,保存备查。
五、工作要求和注意事项
(一)学院党委将对党支部换届选举工作进行提醒并做好全程指导。换届选举工作要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和要求进行,要促进党内民主和党务公开,切实尊重和体现党员的民主权利。
(二)各党支部要做好充分准备,在认真总结支部工作的基础上,进一步统一思想、凝心聚力,明确今后一个时期的工作任务。通过换届工作,推进基层党支部标准化规范化建设,不断提高党建工作水平,将全面从严治党责任落到实处。
(三)认真学习党委组织部编制的党支部换届选举工作相关指导材料,结合实际加以运用。学院党委将结合换届选举工作进一步优化党支部设置。
(四)学院党委将就党支部换届选举结果及时发文,并报送至学校党委组织部。
六、时间安排
3月14日-3月29日 前期筹备,动员酝酿,支委会讨论选举有关事项。向学院党委提交召开换届选举党员大会的请示,并待学院党委审核批复;
3月30日-4月19日 支委会讨论通过大会相关安排、支部工作报告(草案)、党费使用情况、大会选举办法(草案)、新一届委员会委员候选人预备人选名单和其他相关事宜。向学院党委提交关于确定委员候选人预备人选的请示、候选人预备人选基本情况表、换届选举党员大会选举办法(草案),并待学院党委审核批复;
4月20日-5月17日 召开党员大会,选举产生新一届支部委员会。会议结束一周内将换届选举结果及委员分工报告报送至学院党委。
5月下旬 学院党委讨论后,发文公布各党支部换届选举结果,并将结果报送至学校党委组织部。相关工作联系人:巫微涟,电话:88273140,邮箱:jyxy02@zju.edu.cn。
党支部换届选举工作是党内政治生活中的一件大事,也是加强党支部建设的重要举措,各基层党支部要高度重视,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严肃认真对待,加强统筹指导,确保按照规定的程序和要求做好换届选举工作。全院广大共产党员要以对党的事业高度负责的态度,认真履行党员义务,正确行使党员权利,积极参与党支部换届选举工作。
中共浙江大学教育学院委员会
2019年3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