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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大学教育学院新闻宣传工作指南(2018年10月修订)

部门:信息宣传      日期:2018-10-29      访问次数:57

      为全面、准确、及时地反应学院工作情况,充分发挥新闻宣传与网络文化的重要作用,更好地推动学院各项事业发展,特制定本工作指南。
      一、工作任务
      围绕学院中心工作,通过全方位、多途径的宣传,及时传递学院改革发展成果,全面展现师生的精神风貌,营造良好育人氛围,有效提升社会声誉。
      二、工作载体
      新闻宣传工作以学院官网为主要平台,辅以学院微信公众号,扩大宣传力度;重要信息及时报送校内外相关媒体(zupo、求是新闻网等);相关信息报送组织部、外事处、工会等相关部门。鼓励各系(所、室)和群团组织设立新媒体平台,加大宣传推介力度和影响面。
      学院官网、官微由学院信息员统筹管理,相关新闻报送由职能科室负责;各系(所、室)和群团组织建设的新媒体平台由各单位网络宣传员负责,报学院备案。
      三、工作要求
      (一)基本原则
      要把握好“时、度、效”,增强吸引力和感染力,让师生爱听爱看、产生共鸣,充分发挥正面宣传鼓舞人、激励人的作用。
      ——“时”:注重时效,先人一步、先声夺人,掌握主动权和话语权;
      ——“度”:把握好新闻宣传的尺度,客观真实地报道新闻事实,不隐瞒、不夸大、不歪曲,以正确的舆论引导人;
      ——“效”:保证新闻宣传产生好的效果,增强影响力、吸引力、感染力。
      (二)报送类型
      报送类型有即时新闻、综合宣传、专题报道。除学院发展过程中的即时新闻和综合宣传外,重点报送人才培养、教育教学改革、学术创新、产学研转化与社会服务、国际化等方面的工作进展和和机制创新、典型经验、先进人物等的专题报道。
      (三)具体要求
      1.报送流程
      (1)职能科室撰写的新闻,需经部门分管领导审核批准后报送学院信息员;
      (2)各系(所、室)、机构撰写的新闻,需经单位宣传分管领导或负责人审核后,由网络宣传员报送学院信息员;
      (3)团学、党建新闻,分别由学院团委、组织人事科审核并发布,重要新闻报送学院信息员;
      (4)学院信息员对来稿进行初审,提交学院宣传工作分管领导审批后发布,并报送学校及相关部门。
      2.报送要求
      (1)学院各种会议、活动等信息发布采取“谁主办、谁提供”的原则;
      (2)即时新闻类信息要求在事件发生24小时内报送,专题报道应提前策划,重大题材的报道可联系学院信息员协助;
      (3)所有新闻报道均需实名发布,写明落款单位和文稿、图片作者,作者承担第一责任。
      四、组织管理
      (一)学院新闻宣传工作由分管宣传工作党委副书记负责,学院信息员协调具体工作,并成立学院网络宣传员队伍;
      (二)学院各系(所、室)、机构和基层党组织确定宣传分管领导,负责本单位新闻宣传工作。

 

教育学院
2018年10月26日

 

附件:教育学院新闻稿件报送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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