部门:团委 日期:2018-10-15 访问次数:185次
各位2017级同学:
经同学申请,学院评审,其中学业优秀标兵评选以《浙江大学教育学院学生评价实施细则(试行)》(教育学院党委发[2018]9号)(附件一)中的学业成绩评价结果为基准,社会工作标兵、创新创业标兵、公益服务标兵、对外交流标兵、文体活动标兵评选以《浙江大学教育学院学生评价实施细则(试行)》(教育学院党委发[2018]9号)(附件一)中的能力素养评价结果为基础。现将教育学院2017-2018学年2017级学生“标兵”系列个人荣誉称号预评结果进行公示(附件二)。
公示期为2018年10月15日—2018年10月17日,各单位和个人如对公示名单存在异议,请以口头或书面的形式向学院反映。单位反映问题的,须加盖公章;个人反映问题的,署报本人真实姓名。学院对反映人和反映内容严格保密,并依法保护反映人的合法权益。
联系人:贾老师,88273829,jyxytw@zju.edu.cn
附件二:教育学院2017-2018学年2017级学生“标兵”系列个人荣誉称号预评结果
学院本科生评奖评优委员会
2018年10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