部门:团委 日期:2018-09-18 访问次数:321次
各位同学:
为推进2017-2018学年评奖评优工作的顺利进行,现将教育学院2017-2018学年学生干部考核的相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考核对象:
参照《教育学院学生干部管理与考核细则》(教育学院党委发[2016]3号)第二章第五条http://www.ced.zju.edu.cn/office/redir.php?catalog_id=162031&object_id=164942,相关学生干部均可以参与本次学生干部考核。
二、考核流程:
1.个人小结自评。参评的学生需结合岗位工作做个人小结自评,填写《教育学院学生干部任期述职述廉表》(见附件1)。
2.学生评议,由工作团队评议和班组评议两部分构成。工作团队评议由不少于3人(含3人,本人除外)的主要班团干部进行评议并填写《教育学院学生干部考核民主评议表》(见附件2)。班组评议请在班主任或德育导师指导下由班级全体成员(工作团队评议成员和参评干部本人除外)对班级参评的学生进行评议,结果填入《教育学院学生干部考核民主评议表》(见附件2)。其中,班组评议占60%权重,工作团队评议占40%权重。
3.教师评议。由班主任或德育导师对参评者进行评议,结果填入《教育学院学生干部考核民主评议表》(见附件2)。
4.各班级填写《教育学院学生干部考核评议汇总表》(见附件3),由得分高低排序对参加考核的学生进行排序。
5.学院考核。学院团委组织相关人员对各班级推荐人员进行评议。
各班级应于9月24日17:00前完成各类申请表电子版和纸质版的填写。
(1)电子版(附件1、2、3)需按照以下要求进行发送:
本科生:以班级为单位,以“班级+学生干部考核”为主题,将所有材料打包发送至1138841493@qq.com;
研究生:以班级为单位,以“班级+学生干部考核”为主题,将所有材料打包发送至neizya@zju.edu.cn;
(2)纸质版(附件1、2、3)请于截止日期之前上交至西溪校区田家炳书院224办公室。
其它未尽事宜,请联系:贾老师 88273829
附件1.教育学院学生干部任期述职述廉表
附件2.教育学院学生干部考核民主评议表
附件3.教育学院学生干部考核评议汇总表
教育学院团委
2018年9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