部门:信息宣传 日期:2018-09-04 访问次数:33次
办理事项名称 | 研究生学籍异动(请假、休学、延期、结业、退学等) |
受理科室 | 研究生教育科 |
经办人 | 施晨辉 |
咨询电话 | 88273714 |
办事流程 | 1. 征求导师意见; 2. 经导师同意后,研究生登录研究生信息管理系统,在学籍异动栏目,在下拉菜单选择好需要申请的类型,填写申请表的各项内容,提交系统; 3. 打印申请表,由学生本人签字后,请导师签署意见; 4. 交至教育学院研究生科。 |
所需材料 | |
表格下载 | |
备注 | 请假1周以内(含1周)由导师(或导师组主导师)批准,报学院(系)研究生管理科(室)备案;请假超过1周并1个月以内(含1个月),经导师(或导师组主导师)同意,由学院(系)分管领导批准。研究生请假原则上一个长学期内累计不得超过1个月。各学籍异动类型申请条件,详见:《浙江大学研究生学籍管理实施办法》(浙大发研【2017】115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