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事指南

学院党政

学院印章使用

部门:信息宣传      日期:2018-09-03      访问次数:85

办理事项名称

学院印章使用

受理科室

党政办公室

经办人

陈红玉、杨娟

咨询电话

8827309688273187

办事流程

1. 根据材料情况,由分管领导或科室负责人签字;

1)以学院行政或党委名义发文、报告、发函等,须由分管领导签字;(2)各科室日常材料,由科室负责人(或/及分管领导)审核签字;(3)学生在校证明,出具学生证、一卡通或本科教学科(或研究生教育科)证明材料;(4酬金发放、报销,由部门或经费负责人签字;(5介绍信,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2. 在党政办《用印登记本》登记用印信息并签字;

3. 党政办审核材料,并盖章(部分材料需复印留存)。

所需材料

办事流程1中涉及的各项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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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其它未尽事宜,由职能科(室)提出意见,经分管领导批准,方可办理相关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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