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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奖评优

关于教育学院2017-2018学年学生干部考核的通知(面向2019届本科毕业生)

部门:团委      日期:2018-06-25      访问次数:516

各位同学:

    为推动2017-2018学年评奖评优工作及2019届本科毕业生推免工作的顺利进行,现将相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考核对象:

参照《教育学院学生干部管理与考核细则》(教育学院党委发[2016]3号)第二章第五条,担任过相关学生干部的2019届本科毕业生均可以参与本次学生干部考核。

 

二、考核流程:

1.个人小结自评。参评的学生需结合岗位工作做个人小结自评,填写《教育学院学生干部任期述职述廉表》(见附件1),同时填写《教育学院推免学生干部考核职务证明表》(见附件2)

2.学生评议,由工作团队评议班组评议两部分构成。工作团队评议由不少于3人(含3人,本人除外)的主要班团干部进行评议并填写《教育学院学生干部考核民主评议表》(见附件3)。班组评议请在班主任指导下由班级全体成员(工作团队评议成员和参评干部本人除外)对班级参评的学生进行评议,结果填入《教育学院学生干部考核民主评议表》(见附件3)。其中,班组评议占60%权重,工作团队评议占40%权重。

3.教师评议。由班主任对参评者进行评议,结果填入《教育学院学生干部考核民主评议表》(见附件3)。

4.各班级填写《教育学院学生干部考核评议汇总表》(见附件4),由得分高低排序对参加考核的学生进行排序。

5.学院考核。学院团委组织相关人员对各班级推荐人员进行评议。

 

三、注意事项

1、凡是在校期间曾担任1年以上教育学院班长、团支书、党支部书记、校院主席团成员、校院社团负责人、党支部支委、院校主席团部长、院校社团部长级的2019届本科毕业生,若曾被评选为校级“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团干部”、“十佳社团人”、“优秀社团人”荣誉,其学生干部考核等级均为“优秀”;其余考核等级为合格;

2、凡是在2017年9月至2018年6月连续担任教育学院班长、团支书、党支部书记、校院主席团成员、校院社团负责人、党支部支委、院校主席团部长、院校社团部长级的2019届本科毕业生,均可以参与本次学生干部考核,其考核结果将计入到推免加分中。

3凡是在2017年9月至2018年6月连续担任教育学院班长、团支书、党支部书记、校院主席团成员、校院社团负责人、党支部支委、院校主席团部长、院校社团部长级以外学生干部的2019届本科毕业生,也可参与本次学生干部考核,但考核结果不计入到推免加分中,而作为本学年评奖评优的相关依据。

4、由于教育学院三会的换届时间为每年度11月份,故本次学生干部考核中,教育学院三会的干部考核任期以8个月为准。若出现在下一年度换届之前中途离职或表现不佳的情况,则取消本次考核成绩。

5、各班级应于7月2日17:00前完成各类申请表电子版和纸质版的填写。

(1)电子版(附件1、2、3、4,注意附件2需拍照与其它附件一起发送)需按照以下要求进行发送:

以班级为单位,以“班级+学生干部考核”为主题,将所有材料打包发送至jyxytw@zju.edu.cn

(2)纸质版(附件1、2、3、4)请于截止日期之前上交至西溪校区田家炳书院224办公室

 

其它未尽事宜,请联系:

张老师:88273829

贾老师: 17816878412

 

以上规定的最终解释权归教育学院团委所有。

 

附件1. 教育学院学生干部任期述职述廉表.doc

附件2. 教育学院推免学生干部考核职务证明表.doc

附件3..教育学院学生干部考核民主评议表.doc

附件4. 教育学院学生干部考核评议汇总表.doc

 

 

 

教育学院团委

2018年6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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