部门:本科教学科 日期:2018-05-31 访问次数:362次
根据《浙江大学本科生主修专业确认办法》(浙大发本〔2016〕109号)文件精神和《教育学院2017级本科生主修专业确认细则》,经过审核和面试,确定了2017级教育学专业本科生转专业拟接收名单,现予以公示。
2017级教育学转专业拟接收名单:
教育学院本科教学科
2018年5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