部门:团委 日期:2018-05-16 访问次数:182次
各位同学:
为弘扬“奉献、友爱、互助、进步”的志愿精神,进一步发挥典型的示范激励作用,推动我校志愿服务工作继续深入发展,根据《浙江大学青年志愿者管理条例(试行)》的相关规定,校青年志愿者指导中心将于近期组织开展浙江大学2017-2018学年春夏学期星级志愿者评定工作。现将具体工作安排通知如下:
一、评定形式
1. 浙江大学青年志愿者指导中心依据已被认定的注册志愿者服务时数,实行星级评定制度;
2. 评定工作对各星级志愿者不设名额限制按照自愿原则,由注册志愿者自行申报。
二、评定原则
1. 参评对象:2014、2015级注册志愿者及研究生志愿者,2016、2017级注册志愿者原则上仅限申报五星级。
2. 参评要求:
①服从安排,自觉遵守服务时间,按质完成各项社会服务工作。
②对待服务对象热情周到,态度谦和,尊重服务对象的合理意见,满足服务对象的合理要求。
③积极主动完成既定任务,发扬不怕苦不怕累的精神,认真做好本职工作。
④维护志愿者形象,文明礼貌,遵守社会公德,团队协作意识强。
3. 参评标准:
参加志愿服务时间累计达41小时,认定为“一星级志愿者”;
参加志愿服务时间累计达71小时,认定为“二星级志愿者”;
参加志愿服务时间累计达151小时,认定为“三星级志愿者”;
参加志愿服务时间累计达201小时,认定为“四星级志愿者”;
参加志愿服务时间累计达251小时,认定为“五星级志愿者”。
三、评定流程及安排
1. 个人申报(5月17日至5月23日):请各位欲申请星级的注册志愿者于5月23日24:00前在浙江大学青年志愿者管理平台(www.youth.zju.edu.cn/qnzyz/)中完成网上申报(操作指南见附件一)。
2. 院系审核(5月17日至5月25日):教育学院团委将于5月25日24:00前完成星级志愿者的二级审核工作。
3. 校级审核(5月17日至5月29日):校青年志愿者指导中心将于5月29日24:00前完成星级志愿者的一级审核工作。
4. 名单汇总及公示(5月29日-6月3日):校青志将进行名单整理,并暂定于6月3日公布在校团委网上。
5. 证书颁发(6月4日至6月6日):校青年志愿者指导中心将为审核合格的志愿者统一制作星级证书,证书领取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四、注意事项
1. 本次星级志愿者评定的累计志愿服务时数截止至2018年5月16日24:00;
注:“志愿中国·志愿汇”志愿服务平台(APP平台)试点院系(机械工程学院、医学院、竺可桢学院、求是学院丹阳青溪学园、求是学院紫云碧峰学园、求是学院蓝田学园)学生在该平台从2018年1月1日到2018年5月7日积累的志愿服务时数已导入到浙江大学青年志愿者管理平台(www.youth.zju.edu.cn/qnzyz/),详情可登录网站查询。
2. 网上申报表格填写按照所给条目一一填写,个人事迹填写应在1000字左右;
3. 如网站显示的志愿者小时数与实际不符,可于5月16日24:00前,携带相关证明材料到校青志办公室进行校正或者联系校青志客服(QQ:3095541507)解决;
4. 如已参与往年星级评定,且本次累计服务时数未达下一星级标准的,不重复进行认定;
5. 星级评定工作将严格按照通知规定执行,请参评志愿者及时完成网上申报,逾期将一律不予补申请;
6. 志愿者星级荣誉与第二、三课堂记分方法:
星级 | 服务时数(小时) | 第二课堂分 | 第三课堂记点 |
一星级 | 41—70 | 0.5 | 1.5 |
二星级 | 71—150 | 1 | 2 |
三星级 | 151—200 | 1.5 | 2.5 |
四星级 | 201—250 | 2 | 3 |
五星级 | 251以上 | 2.5 | 3.5 |
如有疑问请联系
张老师:88273829
毕同学:18867155611/588257
共青团浙江大学教育学院委员会
2018年5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