部门:本科教学科 日期:2018-05-02 访问次数:808次
为进一步加强毕业论文(设计)规范化及质量管理,不断提高本科生毕业论文(设计)质量,根据《浙江大学本科生毕业论文(设计)工作实施意见》(浙大本发〔2018〕3号),结合我院实际,特制订本实施细则。
一、主要环节
本科生毕业论文(设计)工作主要包含选题、开题、论文(设计)实施、中期检查、论文(设计)答辩等五个环节。
(一)选题
本科生毕业论文(设计)选题要求:
1.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
2.符合专业培养目标要求,鼓励学科间交叉;
3.提倡毕业论文(设计)与科研训练、学科竞赛、创业计划及校内外“产学研”合作教育等实践项目相结合;
4.教师与学生采取双向选择的方式确定,保证学生一人一题。
(二)开题
1. 开题报告撰写
(1)学生根据毕业论文(设计)任务书(以下简称“任务书”)要求,在指导教师指导下开展文献综述、外文翻译和开题工作,撰写《浙江大学本科生毕业论文(设计)文献综述和开题报告》。
(2)文献综述和开题报告的具体要求为:译文和文献综述要求字数各2500字以上;文献综述须查阅文献10篇以上(其中外文文献不少于5篇),应包括国内外现状、研究方向、进展情况、存在问题、参考依据等部分;开题报告要求字数3000字以上,应包括课题意义、背景、调研报告、研究方案与实施计划等部分。文献综述和开题报告撰写要求参见附件一。
2.开题答辩
(1)经指导教师同意,学生可在院(系)规定的时间参加开题答辩。
(2)答辩结束后,答辩组根据学生的开题材料及答辩情况,对学生开题工作给出评价并评定成绩,并明确是否同意学生进入论文(设计)实施环节。
(三)中期检查
各系(所)根据毕业论文(设计)工作进度安排,组织中期检查工作,检查内容包括但不限于选题情况、任务书落实情况、过程管理情况等,及时发现存在问题,提出整改措施。完成中期检查报告提交学院本科教学科备案。
(四)论文撰写与检测
毕业论文(设计)编写格式应符合《浙江大学本科生毕业论文(设计)编写规则》(见附件二)要求,学生须签署《浙江大学本 科生毕业论文(设计)承诺书》并遵守承诺。学生在毕业论 文(设计)工作中须恪守学术诚信,遵循学术准则,尊重和 保护他人知识产权等合法权益。学生如有学术不端行为,经调查核实,毕业设计(论文)成绩记载为“违纪”,并按学校相关管理规定处理。
毕业论文(设计)完成后须经学校提供的论文检测平台进行检测,学院负责组织落实毕业论文(设计)检测工作。经检测形成的论文检测报告主要用于辅助学术规范指导。论文检测结果不达标者不得进入论文答辩环节。
(五)论文答辩
(1)经指导老师同意,学生可申请参加毕业论文(设计)答辩。
(2)各系(所)组织成立答辩组,答辩组成员由3-5 名具有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的教师担任,答辩组组长应由具有高级职称的教师担任。各系(所)可聘请外单位副高级及以上职称人员参加答辩工作。
(3) 答辩组要审核学生论文(设计)答辩材料,审核不通过的,不予答辩。学生论文(设计)答辩材料应包括毕业论文(设计)指导教师评价意见、论文检测报告、论文(设计)及相关工作成果等。
(4)答辩组根据毕业论文(设计)涉及的内容及要求,对每位参加答辩的学生进行提问。学生汇报15分钟左右,提问和回答问题15分钟左右;
(4)答辩组客观如实地做好答辩记录,填写《浙江大学本科生毕业论文(设计)现场答辩记录表》。
(5)答辩结束后,答辩组根据学生毕业论文(设计)及答辩情况对学生论文(设计)工作给出评价并评定成绩。答辩组组长与指导老师为同一人时,应分开填写评语且不能同一人签名。
二、毕业论文(设计)成绩评定
(一)毕业论文(设计)成绩评定应遵循客观公正的原则,以学生完成研究任务的情况、研究水平、创新精神、研究态度及答辩情况为依据,不应以学生以往的成绩或指导教师的水平来决定;
(二)毕业论文(设计)成绩采用百分制记分评定,原则上要求优秀(85-100分)比例控制在25%以内;良好(75-84分)比例控制在55%以内;其余为中等(65-75分)、及格(60-64分)和不及格(60分以下)。具体标准为;
1. 优秀:按期圆满完成预定任务,毕业论文有很强的理论价值和现实意义,立论明确,观点新颖,结构合理,内容完整,条理清晰,重点突出,资料翔实,论证有力,语言流畅,引文规范;答辩过程中能够对提出的问题作出令人满意的回答。
2. 良好:能较圆满完成预定任务,毕业论文能联系实际,立论明确,结构合理,内容完整,资料翔实,语言通顺,条理清楚,引文规范;答辩过程能够对提出的问题作出有效的回答。
3. 中等:完成预定任务,毕业论文内容基本完整,条理清楚,文字通畅,引文较为规范;答辩过程中能够对提出的问题作出合理的回答。
4. 及格:基本完成预定要求,毕业论文质量一般,在结构、内容、引文等方面存在小的缺陷;答辩过程中能够对提出的问题作出回答。
5. 不及格:未完成预定要求,工作态度不认真,毕业论文在结构、内容上有较大缺陷和错误。答辩过程中未能对提出的问题作出相应的回答。
(三)毕业论文(设计)总成绩评定比例为:文献综述10%,开题报告15%,外文翻译5%,论文(设计)及答辩70%。
三、跨院系、校外毕业论文(设计)管理
跨院(系)毕业论文(设计)是指学生在校内选择并完成非其所在院(系)教师申报的课题或自拟题目由校内非其所在院(系)教师指导。校外毕业论文(设计)是指学生选择并完成非校内教师申报的课题或自拟题目由校外单位教师指导,包括校外境内毕业论文(设计)、境外毕业论文(设计)。具体要求如下:
(一)选择跨院系或校外开展毕业论文(设计)的学生,选题前由学生本人提出申请,填写《浙江大学本科生申请赴外单位进行毕业论文审批表》,提供证明材料,院(系)审批备案;
(二)跨院系、校外毕业论文(设计)管理采用双导师制,即在过程管理上以学生所在系(所)指导教师为主、外单位指导教师为辅的一种合作管理方式;
(三)选择跨院系或校外开展毕业论文(设计)的学生参加学院统一组织安排的开题及毕业论文(设计)答辩;
(四)跨院系、校外毕业论文(设计)实施过程中出现的其他问题,由学院和外单位协商解决,如有必要应签订相关协议。
四、指导教师任职条件与职责
(一)指导教师的任职条件
指导教师应具有教学科研工作经验,治学严谨、工作踏实并具有讲师或相当中级职称。指导教师必须按时在学校教务系统中提交毕业论文(设计)选题,毕业论文实行师生双向选择,选题一般实行一人一题。
(二)指导教师的职责
1、指导教师要认真学习学校公布的《浙江大学本科生毕业论文(设计)工作实施意见》,理解其精神实质,认真履行教师的职责。
2、指导教师要为人师表,教书育人,严格要求学生,重视学生独立工作能力、分析解决问题能力、创新能力的培养及设计思想和基本科学研究方法的指导,注重启发和调动学生的主动性、创造性和积极性、注重学术诚信的培养。
(三)指导教师的具体任务
1、选择课题,在学生进入课题前应认真规范下达课题任务书,任务书须提供必要的资料,提出明确的工作内容和要求,并按毕业环节拟定各个阶段工作进度表(一般以一周为单位);指导推荐学生收集和阅读有关文献,审定学生拟定的研究方案,批改译文及外文摘要。以上工作须同时录入到学校教务系统。
2、指导教师应根据学校和学院毕业论文(设计)相关文件规定的要求,指导学生正确撰写文献综述、开题报告、毕业论文(设计),并认真批阅。
3、指导教师要加强对学生毕业论文(设计)过程管理。定期检查学生的工作进度和质量,与学生进行交流、讨论、答辩和指导,每周指导学生至少一次;如遇出差,需事先向学生布置好任务或委托他人代为指导。
4、指导教师要把好毕业论文(设计)评审关。毕业论文结束阶段,按照毕业论文任务书规定、及学院有关毕业论文统一格式要求,审查学生毕业论文的全部资料,预审学生答辩资格;并根据学生的工作态度、实际工作能力、毕业论文的质量客观公正撰写评阅意见,字数应不少于150字。
5、为确保毕业论文(设计)的质量,每位指导教师所指导的学生人数原则上不超过3人。
6、指导教师必须亲自撰写评语,不得采用任何形式的代为撰写、代为签名的现象。
五、对学生要求
(一)学生应认真学习领会学校、学院有关毕业生论文(设计)相关文件的精神和要求;
(二)学生选题后应积极主动地与指导教师联系,每周不少于一次,尊敬师长,虚心听取指导教师的指导,根据指导教师的要求,认真完成指导教师下达的任务,及时向指导教师汇报;
(三)学生应努力学习、刻苦钻研、勇于创新、勤于实践,保质保量完成任务书规定的任务;
(四)学生应在指导教师的指导下独立完成文献查阅、开题报告、外文翻译、调查总结、实验研究和论文撰写等过程,并及时提交毕业论文(设计)和相关材料;
(五)学生毕业论文(设计)需符合形式要求、撰写要求及格式要求,否则不能取得答辩资格;毕业论文(设计)完成后应按学院统一格式打印,交指导教师审核;
(六)学生撰写论文要充分发挥主观能动性和创造性,实事求是,杜绝弄虚作假和抄袭,每位学生在答辩之前必须签订相关独创性声明,如有抄袭或伪造数据行为,经调查核实,以零分记,并按《浙江大学学生违纪处分办法(浙大发本【2017】119号)》处理;
(七)学生应在指定的时间、地点参加答辩。学生应制作PPT汇报15分钟左右,提问和回答问题15分钟左右;论文答辩完成后,在规定的时间内上交各系(所)办公室;
(八)对毕业论文(设计)内容中涉及的有关技术资料应负有保密责任,未经许可不能擅自对外交流或转让。
六、教学管理人员职责
(一)学院教学管理人员职责:
1. 及时传达学校有关要求和规定;
2. 制订、修改和解释学院毕业论文(设计)相关管理规定;
3. 组织学院督导组对开题、答辩等环节进行监督检查;
4. 督促各系(所)做好毕业论文过程管理,组织毕业论文网络预评审;
5.负责向学校上报有关检查和汇总材料;
6.确定毕业论文材料装订格式并完成装订工作。
7.负责毕业论文材料的归档工作,保存期限不低于五年。
(二)系(所)教学管理人员职责:
1.在进入毕业论文(设计)的前一学期,各系(所)应对各毕业班学生进行资格审查,并组织教师申报相应的选题,由师生进行双向选择。个别情况由系(所)进行调节。
2.及时组织和动员指导教师、毕业班学生认真学习毕业生论文(设计)的相关文件。
3.确定指导教师,协调指导教师与学生的人数。
4.对毕业论文(设计)的全过程进行安排落实及监督检查:
(1)前期:着重检查指导教师到岗情况,课题安排、任务书填写、开题报告工作的落实和进展情况;
(2)中期:着重检查学生的学习态度、工作进度、指导教师的指导情况及毕业论文(设计)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并采取有效措施解决存在的问题。可通过期中检查对学生进行阶段考核,并将此阶段的考核表现作为优秀毕业论文(设计)成绩评定的参考;
(3)后期:各系(所)应在答辩前对学生进行成果验收及答辩资格审查。根据任务书及本实施意见的要求,检查学生课题完成情况。
5.各系(所)负责督促指导教师和学生进入学校本科教务系统,填报论文相关材料,对毕业论文开题、文献综述、毕业论文预评审等过程进行管理,在学生与教师彻实落实到位后的第五周,组织开题。
6.组织答辩组,答辩组成员应由3-5名副高职以上职称并具有较强的业务能力和工作能力的人员担任(也可聘请外单位副高以上职称人员参加);将相关名单上报学院;在正式答辩前一周组织答辩小组对毕业论文(设计)规定中所要上交的文字材料和考核表进行审核和预评阅;确定答辩程序,组织答辩。
7.答辩结束后,应及时核实和检查答辩小组负责人对该生的答辩评语书写是否适当和规范、各项成绩比例和总评成绩是否纪录无误,有无签名等。如没有按照本条例所提出的各项指标的要求,教学管理人员有责任和权力拒收学生提交的毕业论文(设计)相关材料,并退回重做。
8.要求指导教师督促学生按学院规定格式打印,所有材料收齐后及时上交学院归档。
9.及时做好本系(所)的毕业论文(设计)的总结工作。
七、毕业论文(设计)涉密管理
(一)从事涉密毕业论文(设计)的学生在进行开题报告前,接触涉密论文(设计)的人员(论文评阅人、答辩 委员会委员等)在接触涉密论文(设计)前均需与学校委托负责人(指导教师)签署《浙江大学本科生涉密学位论文申请暨保密协议书》。
(二)在毕业论文(设计)封面右上角标明为涉密论文。
(三)毕业论文(设计)上传教务系统时需明确为涉密毕业论文(设计),保密期(一般为两年)满自行解密,解密后的涉密毕业论文(设计)按照无密级毕业论文(设计)进行管理。
八、附则
(一)凡指导的毕业论文在正式刊物公开发表者,学院将给予一定的奖励。
(二)本实施细则自公布之日起试行,由学院本科教学科负责解释。
附件1:浙江大学本科生毕业论文(设计)文献综述和开题报告(模板).doc
教育学院
2018年4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