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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学院学生党总支2017-2018学年春夏学期各支部拟吸收入党积极分子名单公示

部门:团委      日期:2018-04-25      访问次数:266

         根据中共浙江大学委员会《关于进一步加强党员发展与教育管理服务工作的若干规定》(党委发[2014]90号文件)要求,经各团组织推优和各党支部讨论确定,近期拟吸收金柏燕同学作为入党积极分子,现将名单公示如下:

序号

姓名

学历类型

团支部

所属党支部

1

金柏燕

研究生

教育博1702

教育学科研究生第二支部

 

单位和个人对上述同志在思想、学习、工作、生活等方面存在的问题,可于7天(2018年4月25日—2018年5月1日)公示期内,以口头或书面的形式向教育学院学生总支反映。单位反映问题的,须加盖公章;个人反映问题的,提倡署报本人真实姓名。党组织对反映人和反映内容严格保密,并依法保护反映人的合法权益。反映问题要实事求是,客观公正,对故意诬陷他人的,一经查实,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公示受理部门:

   教育学院学生总支(张老师,电话:88273829 ,Email:jingbo@zju.edu.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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