组织人事

发展党员公示

部门:组织人事科      日期:2018-04-16      访问次数:248

    根据中共浙江大学委员会《关于进一步加强党员发展与教育管理服务工作的若干规定》(党委发[2014]90号文件)要求,经预审,现将近期发展为中共预备党员的人员情况公示如下:

    教育学科本科生第二支部 2015级教育                本科生 蔡潇

    教育学科研究生第三支部 2017级课程与教学论   硕士生 盛呈燕

    教育学科研究生第三支部 2017级科学与技术教育 硕士生 李雨桐

    教育学科研究生第三支部 2017级科学与技术教育 硕士生 曲古鲁克·塔依尔

    单位和个人对上述同志在思想、学习、工作、生活等方面存在的问题,可于7个工作日内(2018年4月16日-2018年4月24日),以口头或书面的形式向我们反映,也可向教育学院学生总支反映。单位反映问题的,须加盖公章;个人反映问题的,提倡署报本人真实姓名。党组织对反映人和反映 内容严格保密,并依法保护反映人的合法权益。反映问题要实事求是,客观公正,对故意诬陷他人的,一经查实,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公示受理部门:教育学院组织人事科(电话:88273140,邮编:310028)

   

20180416学生总支党员发展预审表.xls


中共浙江大学教育学院委员会

2018年4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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