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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究生科

教育学院硕博连读申请与审核管理办法(2018年4月修订)

部门:研究生教育科      日期:2018-04-11      访问次数:716

为规范硕博连读招生,保证生源质量,维护招生公开、公平、公正原则,根据学校相关文件精神,结合教育学院实际,制定本办法。

一、申请条件

1.浙江大学全日制在读硕士生。

2.修完硕士阶段规定的所有课程,成绩良好;已表现出较强的科研能力。

3.英语六级460分、TOEFL总分80分或雅思5.5分及以上,或具有与此相当的其他外语考试成绩。各类外语成绩有效期5年。

4.以第一作者身份(或导师排名第一、本人排名第二)在浙大核心期刊及以上级别刊物至少公开发表研究性学术论文1篇(含录用,翻译或编译类文章除外)。

二、破格申请条件

1.符合其他申请条件,仅论文发表不符合申请条件的人员,如有其他与此相当的研究成果,可递交破格申请表至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通过审批后可进入后续申请环节。

2.对学业基础好、科研能力特别突出,但外语、课程和学习年限不符合浙江大学相关规定的硕博连读申请者,可递交破格申请表至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经学院审核同意后报学校审批,通过后可进入后续申请环节。

三、申请与审核程序

1.申请者征得博士导师同意后,填写硕博连读申请表,连同相关学科2位专家的推荐意见,与其他各项佐证材料一并上交。

申请破格者提交破格申请表至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经学院或学校同意方可进入后续申请。

2.学院组织相关学科副教授及以上职称专家至少5人,对申请者进行面试并形成书面意见。

3.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对上述材料进行复核,并以无记名投票方式确定拟录取名单,报学校审核。

四、本办法未尽事宜由教育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教育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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