部门:组织人事科 日期:2017-12-17 访问次数:333次
各系所室、各部门:
根据人事处要求,结合2017年年终考核工作,现将劳务派遣员工年终津贴发放注意事宜通知如下:
1.年终津贴发放要根据学校考核要求进行,考核结果达到合格及以上的派遣员工,各用工部门负责人根据相关项目管理规定,确定相关劳务派遣人员2017年年终津贴的发放额度。
2.人事处原临时账号中无结余经费或已采取冻结经费形式的,年终津贴需要办理划转手续的,请填写《劳务派遣员工年终津贴审批划转表》(点击下载),根据经费管理相关规定审批,到财务处各校区会计核算分中心进行经费划转。并将已转帐的计划财务处记帐凭单和《劳务派遣员工年终津贴发放清单》(点击下载),于2017年12月25日前交回人事科。
人事处汇总后将交至杭州江南人才服务有限公司,年终津贴在2018年1月随工资一起发放,并按年终一次性奖金个税扣缴的办法扣缴个税。
教育学院组织人事科
2017年12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