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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7—2018学年“朝生助学金”评定的通知

部门:团委      日期:2017-12-13      访问次数:548

 

各本科生:

为帮助浙江大学的教育事业,帮助家庭困难、品学兼优的青年学子顺利完成学业,教育学院校友叶朝生先生向“浙江大学教育基金会”捐赠50万人民币,设立“浙江大学教育学院朝生助学金”,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面向对象

家庭经济困难的教育学院全日制在校本科生。(向体育学科经济困难的全日制在校本科生适当倾斜)。

二、资助人数

    本学年资助名额为25名。

三、资助金额

    资助金额为5000//年。

四、申请条件

1、热爱祖国,遵纪守法,诚实守信,品行端正,举止文明;

2、学习能力强,具有创新精神和合作精神;

3、学习刻苦,成绩优良(或学习成绩有持续进步者);

4、家庭经济困难,积极参加社会公益活动。

五、评选程序

1、由学生本人提出申请,于1220日之前进入“浙江大学学生工作管理信息系统”(网址:sss.zju.edu.cn)进行网上申请。

2、学生在提交申请后,填写附件1:《教育学院朝生助学金申请表》和附件2:《教育学院朝生助学金推荐人选基本信息表》,纸质版一式两份上交至教育学院团委(西溪校区田家炳书院224办公室),并需同时提供加盖成绩专用章并写上每学年大类或专业排名及绩点的在校成绩单(新生提供高考成绩单)。电子版提交至jyxytw@zju.edu.cn。教育学院对申请学生进行初评并公示。

3、获得名单报送“浙江大学教育基金会”备案,并报送叶朝生先生过目。

4、因特殊原因取消助学金资格的,由学院另行推荐学生替补。

负责人:张老师  88273829

            18868109645

附件1:《浙江大学教育学院朝生助学金申请表》

附件2:《教育学院朝生助学金推荐人选基本信息表                                                     

 

教育学院团委

201712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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