部门:团委 日期:2017-11-25 访问次数:208次
各本科生、研究生:
为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在当代大学生中树立一批可亲、可敬、可信、可学的榜样,进一步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根据团中央学校部、全国学联秘书处《“中国大学生自强之星”活动的通知》,现将我院落实该项工作的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及标准
1.浙江大学全日制本、专科生和研究生;
2.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学业成绩优良,品行端正,热心公益,乐观向上;
3.在爱国奉献、道德弘扬、科技创新、自主创业、志愿公益等方面有突出的事迹或成就,在当代大学生中能够起到可亲、可敬、可信、可学的榜样作用;
4.本人事迹在校园媒体或其他社会媒体上有过相关报道或介绍,取得较大反响;
5.往届“中国大学生自强之星标兵”、“中国大学生自强之星”和“中国大学生自强之星提名奖”获得者不再参加本次活动。
二、奖励设置
1.“中国大学生自强之星标兵”10名,每人可获得荣誉证书和10000元“中国大学生新东方自强奖学金”;
2.“中国大学生自强之星”100名,每人可获得荣誉证书和5000元“中国大学生新东方自强奖学金”;
3.“中国大学生自强之星”提名奖获得者1500名,每人可获得荣誉证书和2000元“中国大学生新东方自强奖学金”。
三、单位推荐程序
按活动通知要求(见附件)填写报名表(纸质版一式两份于11月30日17:00前交至教育学院团委(田家炳224室),电子版于同时间之前交至jyxytw@zju.edu.cn)、汇总表、完成网上报名等流程。
材料包括:
1、《2017年度寻访“中国大学生自强之星”活动报名表》、微博微信转发和点赞截图;
2、《2017年度“寻访中国大学生自强之星”活动院级团委推荐汇总表》。
联系人:张老师 88273829
教育学院团委
2017年11月25日
附件:
2.2017年度“寻访中国大学生自强之星”活动院级团委推荐汇总表
5.往届风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