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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究生资助】关于做好2017-2018学年研究生助学金推荐评定工作的通知

部门:团委      日期:2017-10-24      访问次数:507

各位研究生:

2017-2018学年研究生助学金推荐评定工作即将开始,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学生基本要求

1.遵守国家宪法、法律和学校规章制度;

2.热爱集体、尊师爱校、团结同学、热心助人、积极参加各项有益的集体活动;

3.全日制非在职研究生均有资格申请“浙江大学助学金”,专业和年级要求详见各类助学金具体要求。孤儿、单亲家庭子女、残疾研究生、烈士子女、优抚家庭子女或家庭特别困难的少数民族研究生,在同等条件下可优先推荐;

4.有以下情况之一者不能参加本次助学金的评定:

1)超出正常学制者;

220183月学制到期者(唐立新助学金除外);

3)上一学年缺勤累计2周以上者;

4)上一学年课程成绩有不合格或补考、重考者(2017级新生除外)。

5.综合测评总成绩在本专业年级排名前50%(2017级新生除外)。

二、各类助学金具体要求及标准

1.浚生学生助学金

1)根据浚生理事会决议,浙江大学浚生学生助学金不再区分一等和二等,统一为每人每年5000元。

2)根据浚生助学金的评审原则,已获资助学生可以获得继续资助,但在规定学制内未毕业需延期者不再继续资助,对硕转博研究生博士阶段继续资助需重新申请。今年因研究生毕业、硕转博、延期等原因,产生配额空缺50名,我院可推荐1人。 

2.庄氏助学金

庄氏助学金每学年资助研究生10名,每人每年2000元,分两次发放,半年一次。全校各专业品学兼优、家庭贫困、符合基本条件的研究生均可申请。 

3. 浙江农信助学金

浙江农信助学金每年资助浙江籍全日制研究生22名,每人每年6000元,全校各专业品学兼优、家庭贫困、符合基本条件的研究生均可申请。

4.唐立新助学金

唐立新助学金资助唐立新奖学金获得者中的经济困难研究生,资助金额分三档,第一档10000/人,第二档5000/人,第三档3000/人。根据唐立新助学金的评审原则,已获资助学生可获得继续资助,新申请和申请继续资助者均需提出申请。

5.金昌盛助学金

金昌盛助学金今年资助研究生4名,每人每年5000元,分两次发放,半年一次。全校各专业品学兼优、家庭贫困、符合基本条件的研究生均可申请。

 

三、申请时间及程序

1.上述五类助学金,学生只可选择一类进行申请

2.申请浚生、庄氏、浙江农信、金昌盛四类助学金:由学生本人向所在学院(系)提出申请,填写《浙江大学研究生助学金申请表》(一式二份,附件4),请在申请表上注明助学金项目名称,并出具当地民政部门关于家庭经济情况的证明(允许使用申请国家助学贷款困难证明的复印件),申请的纸质材料交至田家炳院楼224

3.申请唐立新助学金:唐立新奖学金获得者本人直接向研工部提出申请,填写《浙江大学研究生助学金申请表》(一式二份,附件4),申请表上注明助学金项目名称,并出具当地民政部门关于家庭经济情况的证明(允许使用申请国家助学贷款困难证明的复印件),纸质材料交至研工部(紫金港校区海洋大楼403,同时将《唐立新助学金申请汇总表》(附件5发送至邮箱happywangtt@zju.edu.cn

4.各类材料上交截止时间为10311700

5.助学金获助最终名单以捐助单位反馈和助学金评审委员会确定名单为准,届时院系将通知获助学生进入研究生信息管理系统的助学金申请模块,进行网上填写申报,院系对申报学生进行确认和审核,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四、注意事项

各项助学金不可兼得,但可以与学校奖学金兼得。

如有其它问题可联系团委张老师,88273829

 

  附件4:《浙江大学研究生助学金申请表》

  附件5:《唐立新助学金申请汇总表》

   

教育学院团委

201710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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