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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究生评奖评优】教育学院2016-2017学年研究生单项奖学金与优秀研究生干部申请通知

部门:团委      日期:2017-09-30      访问次数:914次

根据学校2016-2017学年研究生评奖评优相关工作要求,现将我院研究生有关工作事项安排通知如下:

一、评选对象和基本条件

评选对象为每学年注册在校的研究生,基本条件如下:

    (一)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修养;

    (二)学习勤奋,严谨踏实,勇于进取,成绩优良;

    (三)积极参加体育锻炼,身心健康;

    (四)参加社会实践、担任社会工作或从事社会公益活动等。

学生在该学年中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取消其当学年奖学金和荣誉称号评选资格: 

    (一)违反校纪校规受到处分; 

    (二)有课程成绩不及格(以研究生培养处成绩认定为准);

    (三)无故旷课、无故迟到注册、请人代注册、代他人注册;

    (四)延期毕业(获浙江大学创优秀博士学位论文资助,卓越计划资助等研究生除外)。

二、研究生单项奖学金与优秀研究生干部评选具体条件

1.社会实践奖学金

奖励该学年中参加校、院组织的社会实践等活动,并取得较大成绩的研究生。

2.社会工作奖学金

奖励在群众组织、党团活动、班级工作、社团工作、公益活动中组织管理能力强、投入时间多,取得显著成绩,担任一届以上(含一届)的研究生干部。

3.优秀研究生干部

 担任研究生干部一届以上(含一届),热心为同学服务,有较强的工作能力、组织能力和社会责任感,在社会工作中取得优异的成绩。

     申请者填写附件表格,10月10日晚24:00前将相应申请表和汇总表(附件4)发送到邮箱jingbo@zju.edu.cn,邮件主题注明 “姓名+专业/年级+XX奖/荣誉申请表”,书面文本(只需要申请表)在10月11日17点前,交学院团委办公室(田家炳书院224)。

联系人:张老师,88273829。

附件1:社会工作奖学金申请表

附件2:社会实践奖学金申请表

附件3:优秀研究生干部申请表

附件4:单项奖学金/优干申请汇总表

 

 

       

    

 教育学院奖学金评审委员会

2017年9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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