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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学院学生党总支2017-2018学年秋冬学期各支部拟吸收入党积极分子名单公示

部门:团委      日期:2017-09-30      访问次数:258

根据中共浙江大学委员会《关于进一步加强党员发展与教育管理服务工作的若干规定》(党委发[2014]90号文件)要求,经各团组织推优和各党支部讨论确定,近期拟吸收刘琦等19位同学作为入党积极分子,现将名单公示如下:

 

姓名

学历类型

团支部

所属党支部

刘琦

本科生

教育学1501

教育学科本科生第二支部

吕秋艳

本科生

教育学1501

教育学科本科生第二支部

陈梦蕾

本科生

公管(教育)1501

教育学科本科生第二支部

周晴雪

本科生

教育学1601

教育学科本科生第二支部

龙悦

本科生

教育学1601

教育学科本科生第二支部

洪清扬

本科生

教育学1601

教育学科本科生第二支部

王绪睿

本科生

公管(体育)1401

教育学科本科生第三支部

张展志

本科生

公管(体育)1401

教育学科本科生第三支部

马晓宇

本科生

公管(体育)1401

教育学科本科生第三支部

吴雅岑

本科生

公管(体育)1501

教育学科本科生第三支部

张思敏

本科生

体教1601

体育学科本科生第二支部

黄盛华

本科生

体教1701

体育学科本科生第二支部

童翘楚

本科生

运训1701

体育学科本科生第二支部

张彤彤

研究生

教育硕1701

教育学科研究生第三支部

黄毓琦

研究生

教育硕1701

教育学科研究生第三支部

谢一凡

研究生

教育硕1701

教育学科研究生第三支部

肖程锦

研究生

教育硕1701

教育学科研究生第三支部

陈宇怀

研究生

教育硕1702

教育学科研究生第四支部

王思瑶

研究生

高教研1701

教育学科研究生第五支部

 

单位和个人对上述同志在思想、学习、工作、生活等方面存在的问题,可于7天(20179302017106日)公示期内,以口头或书面的形式向教育学院学生总支反映。单位反映问题的,须加盖公章;个人反映问题的,提倡署报本人真实姓名。党组织对反映人和反映内容严格保密,并依法保护反映人的合法权益。反映问题要实事求是,客观公正,对故意诬陷他人的,一经查实,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公示受理部门:

教育学院学生总支(张老师,电话:88273829 Emailjingbo@zju.edu.cn

中共浙江大学教育学院学生总支部委员会

20179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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