部门:团委 日期:2017-09-23 访问次数:859次
各位研究生:
根据研工部通知《关于推荐2017年浙江大学唐立新奖学金、宝钢奖学金研究生候选者的通知》:http://ygb.zju.edu.cn/redir.php?catalog_id=175&object_id=118617,现就提前选拔2016-2017学年研究生专项奖学金中的唐立新奖学金、宝钢奖学金候选人工作,我院通知如下:
一、唐立新奖学金
为支持我校教育事业发展,培养更多优秀敬业的高素质人才,新尚集团董事长唐立新先生特在我校设立“浙江大学唐立新奖学金”,以激励在校学生勤奋学习、刻苦钻研。
我院可推荐1人。本奖学金奖励标准为10000元/人·年。奖学金获得者自获奖之日起,凡经复审合格可连续获得奖励直至完成学业(最高至博士毕业),包括攻读其他高校(含境外高校)硕士、博士和从事博士后研究。
(一)参评条件:
(1)基本条件:
1.热爱祖国,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及学校规章制度;
2.尊敬师长,关心集体,团结同学,有良好的品德修养,思想道德评价等级优秀;
3.学习勤奋,成绩优异,身心健康。
(2)必要条件(至少符合其中一个条件):
1.学校成绩专业排名前10%(含10%),且无挂科及重修;
2.在思想品德方面有突出事迹获校级以上表彰,如见义勇为、乐于助人、拾金不昧等;
3.在学术研究上取得显著成绩,以第一作者发表论文被SCI、EI、ISTP、SSCI全文收录,以第一、二作者出版学术专著;
4.在学科竞赛方面取得显著成绩,在国际和全国性专业学科竞赛、课外学术科技竞赛等竞赛中获一等奖(或金奖)及以上奖励;
5.在创新发明方面取得显著成绩,科研成果获省、部级以上奖励或获得国家专利;
6.在文体活动中,参加国际和全国性比赛获得前三名,参加省级比赛获得第一名,为国家和学校赢得荣誉(集体项目应为主要队员或演员);
7.在校期间在学生会、团委及其他学生组织担任主要负责人(主席团成员等);
8.在其它方面有突出事迹或专长受到省级及以上奖励。
(二)评选要求:
请有意申请的同学填写《浙江大学唐立新奖学金申请表》(附件1)和《唐立新奖学金推荐人选基本信息表》(附件2),在9月27日17:00前纸质版一式两份上交到田家炳书院224办公室,电子版发送至jyxytw@zju.edu.cn。
(三)其他事项:
1.学生获得该项奖学金后,将自动加入“浙江大学唐立新奖学金获得者团队”,自觉认同团队章程,自愿参加团队组织的各类活动;
2.学生获得该项奖学金后,有资格申请唐立新教育发展基金的其它资助项目,如唐立新助学金(家庭贫困生)、海外交流基金、留学基金等;
3.学生获得该项奖学金后,每年需向研工部提交继续获得本项奖学金的申请报告,经审查合格后公布续评名单。
二、宝钢奖学金
宝钢奖学金由宝钢教育基金会的前身——宝钢教育基金始于1990年设立。该项基金是国有企业出资设立,政府支持指导,专家咨询策划,高校积极参与的全国最具知名度的教育奖项之一。
(一)名额分配和奖励标准:
我院有1个名额。奖励标准10000元/人。
(二)评定条件:
1.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模范遵守国家法律和校纪校规,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质和行为习惯,诚实守信。
2.勤奋学习,成绩优秀。
3.尊重师长,友爱同学,乐于助人,积极参加社会实践和公益活动。
4.积极参加体育锻炼,身心健康,乐观进取。
(三)评审材料:
请有意申请的同学填写《宝钢奖学金推荐人选基本信息表》(附件3),在9月27日17:00前纸质版上交到田家炳书院224办公室,电子版发送至jyxytw@zju.edu.cn。
教育学院奖学金评审委员会
2017年9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