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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科生评奖评优3号】关于评选2017年浙江大学唐立新奖学金的通知

部门:团委      日期:2017-09-22      访问次数:418

各位同学:

为支持我校教育事业发展,培养更多优秀敬业的高素质人才,新尚集团董事长唐立新先生特在我校设立“浙江大学唐立新奖学金”,以激励在校学生勤奋学习、刻苦钻研。现将2017年唐立新奖学金评选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奖励对象

浙江大学全日制在校本科生(大一新生除外)。

二、奖励名额

2017年浙江大学唐立新奖学金评选40名本科生,并实行累计制(新评+历年续聘)。该奖学金实行差额评选,按照1:1.75的差额比例,各院系、学园共推荐70名候选人,我院可推荐1候选人。

三、奖励标准

本奖学金奖励标准为10000/人·年。奖学金获得者自获奖之日起,凡经复审合格可连续获得奖励直至完成学业(最高至博士毕业),包括攻读其他高校(含境外高校)硕士、博士和从事博士后研究。

四、申请条件

一)基本条件:

1.热爱祖国,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及学校规章制度;

2.尊敬师长,关心集体,团结同学,有良好的品德修养,思想道德评价等级优秀;

3.学习勤奋,成绩优异,身心健康;

二)必要条件(至少符合其中一个条件):

1.在校成绩专业排名前10%(含10%,且无挂科及重修;

2.在思想品德方面有突出事迹获校级以上表彰,如见义勇为、乐于助人、拾金不昧等;

3.在学术研究上取得显著成绩,以第一作者发表论文被SCIEIISTPSSCI全文收录,以第一、二作者出版学术专著;

4.在学科竞赛方面取得显著成绩,在国际和全国性专业学科竞赛、课外学术科技竞赛等竞赛中获一等奖(或金奖)及以上奖励;

5.在创新发明方面取得显著成绩,科研成果获省、部级以上奖励或获得国家专利;

6.在文体活动中,参加国际和全国性比赛获得前三名,参加省级比赛获得第一名,为国家和学校赢得荣誉(集体项目应为主要队员或演员);

7.在校期间在学生会、团委及其他学生组织担任主要负责人(主席团成员等)。

8.在其它方面有突出事迹或专长受到省级及以上奖励。

五、评选程序和要求

 请有意申请的同学填写《浙江大学唐立新奖学金申请表》《唐立新奖学金推荐人选基本信息表》,纸质版一式2份在92713:00-1700上交到田家炳书院224办公室。电子版于9271700前将电子版发送至jyxytw@zju.edu.cn

六、其他事项

1.学生获得该项奖学金后,将自动加入“浙江大学唐立新奖学金获得者团队”,自觉认同团队章程,自愿参加团队组织的各类活动。

2.学生获得该项奖学金后,有资格申请唐立新教育发展基金的其它资助项目,如唐立新助学金(家庭贫困生)、海外交流基金、留学基金等;

3.学生获得该项奖学金后,每年需向学工部提交继续获得本项奖学金的申请报告,经审查合格后公布续评名单;

4.联系人:张老师,88273829 18868104916/761277451296842@qq.com

 

 

教育学院奖学金评审委员会

20179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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