部门:团委 日期:2017-06-28 访问次数:496次
| 时间 | 具体安排 | 主要参与人员或协调单位 |
| 6月10日 -6月30日 | 毕业生集中教育 1.毕业党员与骨干教育。 2.全体学生廉洁诚信、毕业安全等集中教育。 3.党团关系转接、就业、毕业离校相关手续答疑。 | 学院党委 组织人事科 本科生科 研究生科 团委 |
| 6月19日 -7月3日 | 户口迁移 1.本科生户口迁移: 各本科生班级6月17日前上报户口迁移表至团委。安保处将于6月28日前把《户口迁移证》统一移交学院系,学院系负责将《户口迁移证》发给学生。学生6月28日--30日到学院团委办公室领取户口迁移证。 2.研究生户口迁移: (1)研究生持身份证、学生证(或校园卡)到对应校区保卫办开具户口迁出联系单。 (2)凭户口迁出联系单、身份证到对应校区辖区派出所开具《户口迁移证》。 (3)凭《户口迁移证》到对应校区保卫办通过电子离校。 3.部分需要更改户口迁移证的毕业生按以下方式办理: (1)更换就业单位的,凭新签发的就业报到证、拟更改的户口迁移证(如果户口迁移证已过一个月有效期,并且拟更改的户口迁移证上迁往地址是浙江省外的地址,还须迁往地所辖派出所开具未落户证明)到户籍所在地校区户籍办理点开具联系单后到派出所办理。 (2)迁回原籍的,凭原籍户口薄复印件和拟更改的户口迁移证(如果户口迁移证已过一个月有效期,并且拟更改的户口迁移证上迁往地址是浙江省外的地址,还须迁往地所辖派出所开具未落户证明)到户籍所在地校区户籍办理点开具联系单后到派出所办理。 (3)迁往其它地方的,凭当地派出所的户口《准予迁入证明》和拟更改的户口迁移证(如果户口迁移证已过一个月有效期,并且拟更改的户口迁移证上迁往地址是浙江省外的地址,还须迁往地所辖派出所开具未落户证明)到户籍所在地校区户籍办理点开具联系单后到派出所办理。 具体安排详见安全保卫处网站《关于2017届毕业生户口迁出的通知》(http://bwb.zju.edu.cn/2017/0612/c2707a515604/page.htm) | 研究生科 团委 |
| 6月19-30日 | 组织关系转移 1. 毕业生党员离校前必须按照《关于做好2017届毕业生党员教育管理和组织关系接转工作的通知》要求办理党员组织关系转移手续(详见党委组织部网站通知http://dwzzb.zju.edu.cn/2017/0613/c3955a515958/page.htm 2.团组织关系转移: 请各团支书收齐团员证,统一到学院团委办理。
注:7-8月集中办理时间,7月17-19日,8月17-18日,8月21日。 | 组织人事科 团委 |
| 6月-8月 | 报到证领取 1.学院将所有已签协议书信息录入审核完毕。 2.首批报到证领取时间是:6月30日-7月3日。 第二批领取时间:7月17-19日。 第三批领取时间:8月17-18日,8月21日。 3.出国同学需提供offer复印件,创业同学需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签订用人合同的同学需提供合同复印件。 | 本科生科 研究生科 团委 |
| 6月26―30日 | 毕业生办理离校手续 1.毕业生使用学校统一身份认证,登录“校务服务网”(http://xwfw.zju.edu.cn),进入“网上办事”->“学生事务”栏目,点击“研究生电子离校”或“本科生电子离校”应用图标运行系统。毕业生提交毕业离校申请,并查看需要办理手续的环节(咨询电话:87951669); 2.毕业生到指定地点办理离校手续,具体安排见附件1。 3.毕业生办理完离校手续后,打印离校手续单,交由本学院(系)办公室校核后,领取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就业报到证、户口迁移证等。 4. 毕业生须在离校前办理户口迁出手续,具体安排详见安全保卫处网站《关于2017届毕业生户口迁出的通知》(http://bwb.zju.edu.cn/2017/0612/c2707a515604/page.htm) | 本科生科 研究生科 |
| 6月29-30日 | 毕业典礼与学位授予仪式 1. 本科生毕业典礼:6月29日(星期四) (http://www.xgb.zju.edu.cn/redir.php?catalog_id=96&object_id=195111) 2. 研究生毕业典礼:6月30日(星期五) (http://ygb.zju.edu.cn/redir.php?catalog_id=175&object_id=117671) 3. 着装提醒:外套穿学士服,黑(深色)裤子、白衬衫、领带或领结、深色皮鞋。 | 本科生科 研究生科 团委 |
| 6月30日 -7月3日 | 学院发放毕业证书与学位证书 1.本科生:第一批,6月30日-7月3日;第二批,7月15-16日。 2.研究生:6月30日-7月3日。 | 本科生科 研究生科 |
| 6月30日 -7月1日 | 行李托运 1.紫金港校区 托运办理地点:文化广场(顺丰快递);青溪二舍地下车库(中国邮政、中国铁路)。现场供应邮政、铁路托运包装箱袋。 办理时间:6月30日、7月1日,9:00―16:00。 负责人:邓勇、金纳新,联系电话:13666654013、13857168518;联系人:高国强,联系电话:88208820、15088673967;惠余佳,联系电话:13757135660、88208820。 2.玉泉校区 托运办理地点:3舍-4舍之间;快递公司:顺丰快递、中国邮政、中国铁路。现场供应邮政、铁路托运包装箱袋。 办理时间:6月30日、7月1日,9:00―16:00。 负责人:邓勇、金纳新,联系电话:13666654013、13857168518;联系人:侯占斌,联系电话:87952612、18958087918。 3.西溪校区 托运办理地点:西溪校区北园篮球场(顺丰快递,如遇雨移至19幢学生宿舍自行车库);西溪校区北园食堂门厅(中国邮政),现场供应邮政托运包装箱袋。 办理时间:6月30日、7月1日,9:00―16:00。 负责人:邓勇、金纳新,联系电话:13666654013、13857168518;联系人:柴佳伽,联系电话:88273357、13675816920。 | 学校相关部门 |
| 7月2-3日 | 归还学位服 1.本科生7月3日下午17:00前,以班级为单位交还至团委办公室。 2.研究生7月3日下午17:00前,以班级为单位交还至研究生科。 3.现场点清三套件,帽子、领巾、衣服,领还押金。 | 团委 研究生科 |
| 7月1-3日 | 毕业生离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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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其他 | 1.经费借款未还的毕业生到所在校区会计核算分中心归还或出具经费负责人的证明调整借款人姓名;学费、住宿费未缴清的登录http://pay.zju.edu.cn缴费。缴清后电子离校单系统将在半小时左右自动通过。 2. vpn上网帐号如有欠费的,请在各校区校园卡自助服务终端或登录vpn帐户自助服务系统(http://myvpn.zju.edu.cn)进行缴费(咨询电话:87951669),缴费后电子离校单系统将自动通过。 3.获得国家助学贷款的毕业生,必须与经办银行和学校签署还款确认书和信息情况表;尚未偿还校内无息贷款的本科生,请于6月21日前到党委学生工作部(紫金港校区剧场220室)办理相关手续。具体事项详见党委学生工作部、党委研究生工作部网站通知。 4.所有毕业生和结(肄)业生必须在规定时间内办妥离校手续,按时离校。各学院(系)要做好毕业生离校期间的毕业教育及安全教育,确保离校期间良好的教学秩序。 延期毕业的学生,需提前到相应校区宿管办办理住宿登记手续,经批准后,于7月1日起由宿管办统一另行安排住宿。 5.录取为本校硕士生、博士生的应届毕业生,暑假期间不安排住宿,行李自行保管。如确有需要,可在离校前向校区宿管办申请暑期住宿,或将行李存放在学生公寓管理服务中心安排的房间,在规定的时间内领取。留校工作的应届毕业生可与房地产管理处联系行李存放事宜。 毕业生团员离校前必须办理团员组织关系转移手续,将组织关系转至所去单位团组织。 6.按照有关规定,结业生找到工作单位的,可以派遣,但必须在就业报到证上注明“结业生”字样;本科肄业生不予派遣,不发就业报到证。请各学院(系)严格把关,认真核对,按照规定办理。 7.毕业生以学院(系)为单位组织拍摄毕业照,并将毕业照交学校档案馆存档。 8.各学院(系)欢送毕业生活动费用及拍摄毕业照费用等,根据毕业生实际人数以学院(系)为单位按每人10元标准到各校区会计核算分中心领取。 9.所有毕业生无需到学校医疗保险办公室现场办理离校手续。毕业生在离校系统申请离校后,系统将自动通过。毕业生的杭州市大学生医保待遇于8月31日终止。 延期毕业的学生:统一由学校医疗保险办公室于8月20日办理续保,并于9月委托银行代扣参保费60元/学年(研究生、本科生分别由中国银行、中国建设银行代扣)。不愿续保的学生请于7月20日前到紫金港校区纳米楼一楼行政服务办事大厅115室19号学校医疗保险办公室窗口办理退保手续。 10.2017届夏季毕业研究生离校工作除本文规定之外的其他有关事项按研究生院有关通知办理。 | |
| 毕业安全 温馨提醒 | 毕业前期,需办理各项手续,事务较多,请务必保管好自己的财产,现金、手机等贵重物品随身携带,金融卡与身份证分开存放。注意防盗、防骗、防食物中毒、防交通事故;遇事冷静,若有突发状况,可直接与班主任、德育导师或学院辅导员联系。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