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重要通知

教育学院关于做好2017年度浙江省151人才工程第三层次培养人员选拔工作的通知

部门:组织人事科      日期:2017-05-19      访问次数:367

各单位:
    根据学校人事处《关于做好2017年度浙江省151人才工程第三层次培养人员选拔工作的通知》,为做好我校该项目的选拔推荐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选拔数量
    2017年度省151人才工程浙江大学推荐名额为60名,学校根据各学部及有关单位现有40周岁及以下、未入选省151人才工程培养的正高职人员以及具有博士学位的副高职人员数为基础,下达各学部及有关单位推荐名额。
    学院可推荐1名候选人报社科学部。
    二、推荐条件
    (一)具备较强的创新能力和团队协作精神,能密切关注本学科专业及科技攻关前沿发展动态,学术和技术水平得到省内外同行认可,具有发展潜力,经培养有望进入第一、二层次培养人员行列。
    (二)作为主要成员承担过地市级以上重点项目、基金、科研任务等,取得过重要的科研成果,或获得过地市级以上科学技术奖励或其他有影响力的社会奖项;或作为主要成员参与重大产业技术创新、产品研发、技术攻关、推动成果产业化,取得良好经济和社会效益。
    (三)已列入各地市、省级各部门或中央部属单位人才培养计划,年龄在40周岁以下(1977年1月1日以后出生),一般应具高级专业技术职务。
    三、推荐选拔程序
    (一)各系所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推荐1名候选人至学院。
    (二)学院确定1名推荐候选人,并报社科学部。
    四、申报材料及时间要求
    请各系所根据通知要求,于5月23日前将候选人1名报至学院组织人事科,同时提交《浙江省151人才工程第三层次培养人员推荐人选情况一览表》、《浙江省151人才工程第三层次培养人员推荐人选申报表》以及有关佐证材料(须与登记表分开,要求不超过40页)。
    联系人:苏洁      电话:88273140    邮箱:
sujieangela@zju.edu.cn

    附件:
    1.《浙江省151人才工程第三层次培养人员推荐人选情况一览表》
    2.《浙江省151人才工程第三层次培养人员推荐人选申报表》

 浙江大学教育学院
2017年5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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