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重要通知

关于公布2017年度浙江大学中央高校基本业务费专项(青年科研创新发展专项)教育学院立项项目的通知

部门:科研与合作科      日期:2017-03-17      访问次数:584

各系、所、中心:
按照《中央高校基本科研业务费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财教〔2009〕173号)、《浙江大学中央高校基本科研业务费专项资金项目管理实施细则(2011年9月修订)》(浙大发科〔2011〕8号)、《2017年浙江大学中央高校基本科研业务费专项项目(人文社会科学)申报指南》和学院《关于申报2017年度浙江大学中央高校基本业务费专项资金(青年科研创新发展专项)教育学院项目的通知》的要求,采用教师自由申报的方式,学院党政联席会议研究决定,确定了2017年度浙江大学中央高校基本业务费专项资金(青年科研创新发展专项)教育学院立项项目,现将8项立项项目予以公布(见附件)。
2017年度教育学院青年科研创新发展专项对以下三类专项进行资助,分别是(1)青年教师科研创新培育专项(2)青年教师学术沙龙专项(3)高水平学术会议,主要用于资助科研人员或团队围绕学科前沿、重大基础理论及重点领域与方向,开展创新性与前瞻性的研究工作。
请各项目负责人根据项目申报书要求及经费预算执行进度,按计划完成研究任务,科学合理使用专项经费,所有形式的成果均应标注“中央高校基本科研业务费专项资金资助”(supported by the Fundamental Research Funds for the Central Universities)。当年拨付的经费需在当年执行完毕,并严格按照有关财务核算节点执行(6月30日预算执行率不低于50%,9月30日预算执行率不低于75%,11月底12月初执行完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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