部门:团委 日期:2017-02-27 访问次数:22次
根据团省委关于申报第十一届“浙江青年五四奖章”的相关通知要求,校团委将于近日启动参评人选推荐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推报条件
“浙江青年五四奖章”申报人选应是青年中的优秀典型,在本职岗位上做出过突出业绩或在其他方面有重大贡献,有较强的社会影响力,对青年具有典型的示范引导作用。同时,申报人选还必须符合以下基本条件:
1、年满14周岁、不满40周岁(1977年5月1日—2003年4月30日出生)的浙江青年。
2、坚决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祖国、热爱人民、热爱社会主义。
3、积极投身创新创造实践,勤于学习,艰苦奋斗,甘于奉献,在本职岗位上取得突出成绩,具有良好的社会影响,是当代浙江青年建功成才的典范。
4、积极弘扬社会新风,遵纪守法,品德高尚,具有良好的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和家庭美德,倡导和践行健康的生活方式,是当代浙江青年文明时尚的榜样。
5、获得过地市级“青年五四奖章”或其他市级(含)以上荣誉。
二、申报要求
各院级团委、直属团总支要广开视野,广辟渠道,面向所在单位青年群体做好申报工作,原则上各院系推荐1名。要对申报人选进行认真考察,广泛听取广大青年和群众的意见,核实其先进事迹,并征得人选所在单位党组织同意。已获得过“浙江杰出青年”和“浙江青年五四奖章”荣誉称号的不再作为申报人选。
三、材料报送要求
1、材料清单:
(1)第十一届“浙江青年五四奖章”人选申报表(附件),一式两份。(纸质及电子版)
(2)第十一届“浙江青年五四奖章”推荐人选事迹材料,不超过3000字。(纸质及电子版)
(3)推荐人选最高学历证明和所获奖励证书复印件一式两份。(纸质版)
(4)推荐人选照片:五寸彩色近照两张,其中工作照、生活照各一张;一寸近照一张。(电子版)
2、时间要求:请申报人于2017年3月2日17:00前将纸质材料报至田家炳224,电子版发送至jyxytw@zju.edu.cn。
如有相关事宜,请联系团委张老师。联系电话:0571-88273829;邮箱:jingbo@zju.edu.cn
教育学院团委
2017年2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