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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报第十一届“浙江青年五四奖章”的通知

部门:团委      日期:2017-02-27      访问次数:22

  根据团省委关于申报第十一届“浙江青年五四奖章”的相关通知要求,校团委将于近日启动参评人选推荐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推报条件

“浙江青年五四奖章”申报人选应是青年中的优秀典型,在本职岗位上做出过突出业绩或在其他方面有重大贡献,有较强的社会影响力,对青年具有典型的示范引导作用。同时,申报人选还必须符合以下基本条件:

1、年满14周岁、不满40周岁(197751日—2003430日出生)的浙江青年。

2、坚决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祖国、热爱人民、热爱社会主义。

3、积极投身创新创造实践,勤于学习,艰苦奋斗,甘于奉献,在本职岗位上取得突出成绩,具有良好的社会影响,是当代浙江青年建功成才的典范。

4、积极弘扬社会新风,遵纪守法,品德高尚,具有良好的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和家庭美德,倡导和践行健康的生活方式,是当代浙江青年文明时尚的榜样。

5、获得过地市级“青年五四奖章”或其他市级(含)以上荣誉。

二、申报要求

各院级团委、直属团总支要广开视野,广辟渠道,面向所在单位青年群体做好申报工作,原则上各院系推荐1名。要对申报人选进行认真考察,广泛听取广大青年和群众的意见,核实其先进事迹,并征得人选所在单位党组织同意。已获得过“浙江杰出青年”和“浙江青年五四奖章”荣誉称号的不再作为申报人选。

三、材料报送要求

1、材料清单:

1)第十一届“浙江青年五四奖章”人选申报表(附件),一式两份。(纸质及电子版)

2)第十一届“浙江青年五四奖章”推荐人选事迹材料,不超过3000字。(纸质及电子版)

3)推荐人选最高学历证明和所获奖励证书复印件一式两份。(纸质版)

4)推荐人选照片:五寸彩色近照两张,其中工作照、生活照各一张;一寸近照一张。(电子版)

2时间要求:请申报人于20173月2日17:00前将纸质材料报至田家炳224,电子版发送至jyxytw@zju.edu.cn

 

如有相关事宜,请联系团委张老师。联系电话:0571-88273829;邮箱:jingbo@zju.edu.cn

 

附件:第十一届“浙江青年五四奖章”人选申报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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