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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公告

关于深入开展“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争做向上向善好青年”主题活动的通知

部门:团委      日期:2017-02-27      访问次数:18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突出迎接党的十九大和省第十四次党代会这条主线,把握建团 95周年契机,把在青少年中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工作不断引向深入,决定在全校广大团员青年中深入开展“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争做向上向善好青年”主题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主题

“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争做向上向善好青年”

二、活动时间

2017 2月至 12

三、活动方式及推选对象

活动采取层层推选的方式开展。被推选对象年龄应在 14 40周岁之间,侧重于来自各行各业和基层一线,政治立场坚定,个人事迹感人突出。主要分以下类别:

1、爱岗敬业好青年:具有高尚职业道德,热爱本职工作,艰苦奋斗,勤恳奉献,锐意进取,争创一流,在平凡的岗位上取得不平凡的业绩。

2、创新创业好青年:富有开拓精神,勇于创新创造,积极追求卓越,踊跃投身“大众创业、万众创新”,在科学发明、技术创新、节能创效、创意开发或带动就业创业、助力扶贫脱贫等方面取得优秀成果,为推动改革发展作出突出贡献。

3、诚实守信好青年:坚持诚信为本,言而有信,诚实不欺,在生产经营、工作生活和人际交往等方面信守承诺,在社会上有良好口碑和信誉。

4、崇义友善好青年:讲公平守正义,履行社会责任和道德义务,乐于助人,扶贫济困,热心公益,遵守公序良俗、倡树文明新风。在他人遇到困难和危险时能够及时挺身而出,见义勇为,伸张正义。

5、孝老爱亲好青年:具有良好家庭美德,注重传承文明家风,孝敬父母,尊敬长辈,爱护子女,关爱亲人,家庭和睦,在家人或扶助对象有伤病、残疾等困难时,不离不弃,守护相助,患难与共。

四、活动安排

1、典型推选阶段(2017 2月至 3月)

各院级团委广泛发动青年参与,按照上述5个类别以团组织推荐的方式,推选出1名“向上向善好青年”上报校团委,校团委将根据院级团组织推荐情况,确定浙江大学“向上向善好青年”上报至浙江团省委参评。

2、分享交流阶段(2017 4月至 9月)

“浙江向上向善好青年”的部分优秀代表,省级层面将组织参加“五四”主题团日活动,开展“向上向善好青年”分享团走基层活动,深入企业、学校、乡村、社区等基层单位,讲述青春故事;各院级团委通过主题团日活动,以交流会、座谈会的形式,分享青春感悟,传播青春正能量。

3、学习实践阶段(2017 9月至 12月)

各院级团委在团员青年中普遍开展“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争做向上向善好青年”学习讨论活动,引导青年聚焦爱岗敬业、创新创业、诚实守信、崇义友善、孝老爱亲,明确成长努力方向。充分运用共青团微博微信、“青年之声”等新媒体平台,通过微话题讨论、微直播互动、微寄语分享等方式,大力传播各行各业青年典型的奋斗故事,引导广大团员青年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要求内化于心、外化于行。

五、材料报送要求

各团组织请于20173月2日17:00前将推荐材料(附件一推荐表、附件二推荐人员信息汇总表、事迹展示照片5张、一寸证件照原件1张)电子版发送至jyxytw@zju.edu.cn,邮件请以“团组织+向上向善好青年推荐”为主题。纸质表送到田家炳224

 

如有疑问,请联系团委张老师。电话:0571-88273829;邮箱:jingbo@zju.edu.cn

 

附件一:浙江向上向善好青年组织推荐表

附件二:推荐人员信息汇总表

教育学院团委

2017年2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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