部门:信息宣传 日期:2016-09-22 访问次数:578次
2016年9月21日,教育学院召开党委中心组理论学习会,开展“权力就是责任,责任就要担当”专题学习研讨。学院党委委员、班子成员、纪委委员等参加会议。学习会由学院党委主持工作副书记吴巨慧主持。
会议集中学习了《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以及王岐山同志署名文章《用担当的行动诠释对党和人民的忠诚》,并结合学院、系所如何推进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贯彻落实好监督执纪“四种形态”,传达并学习了《浙江大学二级单位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清单》。
习近平总书记把对党员领导干部的要求凝练为6个字:忠诚干净担当。党的十八大以来,党中央紧紧抓住落实主体责任这个“牛鼻子”,把权力与义务、责任与担当对应统一起来,强化问责成为管党治党、治国理政的鲜明特色。学院党委副书记兼纪委书记王珏在主题发言中谈到,忠诚是由干净和担当同时铸就的,坚持党的领导、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必须强化责任担当。二级单位“两个责任”的落实,应掌握二级单位、基层单位的特殊性与规律性,以问题为导向,将之与基层工作实际相联系,让师生群众有获得感。她还着重分析了坚持正确用人导向、坚持源头防腐在二级单位主体责任落实中的重要地位。
吴巨慧在主题发言中指出,作为我们党制定的又一部重要基础性党内法规,《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进一步规范和强化了党的问责工作,向全党释放出了失责必问、问责必严的强烈信号,以问责倒逼责任落实,推动管党治党从宽松软走向严紧硬。学院中层领导干部要先学一步、学深一些,充分认识《条例》的重大意义,学深悟透,保证执行到位,避免出现偏差;各基层党组织要把认真贯彻《条例》纳入“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内容,把学习贯彻条例精神与加强党风廉政和院风学风教风建设有机地结合起来,强化责任督查机制;党政班子成员要联系实际,把自己摆进去,以身作则、以上率下,增强责任意识,激发担当精神。纪委要强化监督执纪问责,督促《条例》落实到位。
教育学院
2016年9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