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同学:
为做好2015-2016学年本科生评奖评优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奖评优内容:
1.综合素质评价
特别注意:《德育成绩汇总表》“本人确认”一栏需要本人签字确认,其他人不得代签。
2.校设奖学金评定
竺可桢奖学金12名,由各院系、学园推荐,本科生院学生工作处进行初审后报校奖学金评审委员会组织评审。
3.荣誉称号评定
4.外设奖学金评定
外设奖学金(即企事业单位或者个人出资在我校设立的奖学金),根据以下原则分配到各院系、学园,由各院系、学园根据奖学金要求评定:(1)奖学金协议中明确规定分配方式的奖学金,按照协议规定分配;(2)对于协议中只规定了分配范围但未明确规定名额分配方式的奖学金,或只规定了名额未规定分配范围的奖学金,采取奖学金金额均衡,适当向设奖少的院系、学园倾斜的原则;(3)一些不设名额、由校外机构评选的奖学金,或者有特殊要求的奖学金,按照设奖单位要求进行评选。
2015-2016学年外设奖学金设置情况由浙江大学教育基金会统一下达,具体名额分配和评选要求另发通知。
5.国家奖学金评定
二、工作进程安排:
4.外设奖学金名额分配、评选条件和上报材料具体要求等另行通知。宝钢奖学金、唐立新奖学金等提前评选的外设奖学金另行通知。
6.以上校设奖学金和荣誉称号评审表格和材料不得随意改变格式,请正反双面打印。
对于以上内容,如有疑问,请随时与评奖评优经办老师联系。
联系老师: 张老师88273829(13666677893/667893),jingbo@zju.edu.cn
教育学院奖学金评审委员会
2016年9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