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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16-2017学年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的通知(本科生)

部门:团委      日期:2016-09-12      访问次数:309

各相关同学及辅导员:

本学年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调整工作即日启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面向对象

本次工作面向教育学院全体本科生

二、经济困难生认定及调整工作

学院将按照经济困难生认定流程对新生以及需要调整的老生进行认定,增加的经济困难生需登陆学生工作管理系统(http://10.202.68.65:8888/xgxt,完成家庭情况填写、认定申请等步骤。具体操作流程如下:

1、新认定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学生,须在系统学生资助版块下,点击家庭情况下拉列表中的填写调查表,请按照页面提示,如实填写信息,并上传家庭经济困难证明(即《浙江大学家庭经济情况调查表》或《高等学校家庭经济情况调查表》的照片或扫描电子文件(注意文件格式及大小)),填写完成所有信息后,保存(按钮在页面下方);

2、点击困难生认定下拉列表中的困难生申请,添加申请(左上角十字符号),按照页面提示如实填写申请信息,并上传家庭经济困难证明(即《浙江大学家庭经济情况调查表》或《高等学校家庭经济情况调查表》的照片或扫描电子文件(注意文件格式及大小)),提交申请(按钮在页面下方)即可。

3、完成上述步骤后,下载并打印登记表两份(即《浙江大学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表》,可适当调整页面,控制在一页内),并附《浙江大学学生及家庭情况调查表》或《高等学校家庭经济情况调查表》复印件两份(《浙江大学学生及家庭情况调查表》或《高等学校家庭经济情况调查表》中所盖章须来自乡、镇、街道及以上民政部门或人民政府部门(村、社区、社会事务办公室等非民政部门的印章不具资格))交给班级评议小组认定、签字后表格纸质版上交至田家炳书院224办公室;

三、工作要求

1、深入了解学生情况,使真正困难、需要帮助的学生纳入困难生库中。对于原来家庭经济状况较好但因各种原因致贫的学生,以及家境好转不再需要资助的学生,辅导员要及时掌握情况并调整。

2916日(周五)17:00之前,全体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须完成上述系统操作,可点击审批流查看审批情况,并将《浙江大学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表》和两份《浙江大学学生及家庭情况调查表》原件的复印件交给各自辅导员,由辅导员统一收齐后交给负责资助老师(田家炳书院224办公室)

4926日(周一)24:00之前,学院将完成系统中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认定申请审核,给定困难等级。

4930日(周五)17:00之前,待学工部审核通过后,在“困难生结果”一栏中点击“困难学生统计汇总导出”直接生成《经济困难生汇总表》。学院将需认定学生的材料(包括:《浙江大学家庭经济情况调查表》(复印件),《浙江大学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表》以及《经济困难生汇总表》)交至紫金港校区小剧场B206资助办公室备案,电子版发送至zzbgs@zju.edu.cn。

如有问题,请随时与资助负责老师取得联系。

联系方式: 张老师  88273829  13666677893/667893

 

 

教育学院团委

20169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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