部门:本科教学科 日期:2016-05-24 访问次数:363次
请各位获得教育学院2012级教育学辅修专业资格的同学,在6月15日前,将以下材料交至教育学院本科生教学科(西溪校区田家炳书院222室),用于办理辅修证书。
一、学校统一采集的毕业图像(二寸照两张,背面写上本人的学号、姓名、主修专业);
二、浙江大学教育学院辅修专业课程成绩登记表(请见附件);
三、学生本人凭第一专业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原件领取辅修证书(时间另行通知);
逾期未上交上述材料者,视为自动放弃辅修专业资格。
附件1:教育学专业课程成绩登记表
教育学院本科教学科
2016年5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