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生思政

【义工之家】关于开展2016年度“义工榜样”评选活动的通知

部门:团委      日期:2016-05-06      访问次数:379

为鼓励我院学生积极参志愿服务活动,加强优良学风建设,维持学院良好的学习、服务氛围,挖掘和表彰积极向上、无私奉献的先进个人及团队,进一步弘扬“奉献、友爱、 互助、进步”的志愿服务精神,充分发挥先进模范的榜样引领作用,现决定开展教育学院义工之家2016学年“义工榜样”评选活动。

一、评选对象

参与过教育学院义工之家组织的活动的全体同学

二、评选原则

秉承教育学院“求是育英,立德树人”的育人理念,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

三、奖项设立及推荐条件

1、优秀项目组

义工之家下属的项目化义工服务团队,已经组织开展一年及以上且仍在开展的服务项目,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项目组的活动体现浓厚的志愿服务精神,符合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蕴含时代精神,积极向上,有一定的社会影响力。

2)项目可行性强,已取得一定成果,且未来有较好的发展趋势。

3)项目组内部组织计划性强,分工合理,运行顺畅。

2、优秀义工

具备较强的服务意识与奉献精神的义工,能够起到先进榜样作用,其事迹可学、可敬、真实可信,且至少满足一下条件之一

1)在项目组中起到带头作用,引领该项目组发展与前进。

2)在项目组的活动中做出过重要贡献,参与过项目组开展的主要活动,有良好的社会影响,积极主动。

3)具有强烈的社会责任感和爱心、奉献意识,具有良好的公众形象,践行并传播积极的志愿服务理念。

4)长期为学校、社会无私奉献,获得“三星级”及以上志愿者荣誉称号或参与志愿服务时间累计150小时以上。

四、参评方式

按上述条件,择优选出“优秀项目组”和优秀义工

“优秀项目组”的申报由各个项目组组长负责,以项目组为单位进行申报,“优秀义工”的申报由个人自行申报。

请符合条件的个人和项目组按要求填写申请表(见附件),于513日(下周五)1700点前,将申请表纸质版上交至教育学院团委(西溪校区田家炳书院224室),电子版上交至3140101443@zju.edu.cn,邮件及附件名命名为“姓名.学号.所申报的奖项”。

如有疑问,请咨询张老师 

        电话:8827382918768114711


附件1:“优秀义工”申请表

附件2:“优秀项目组”申请表

教育学院义工之家

2016.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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