部门:本科教学科 日期:2016-03-23 访问次数:239次
各项目组同学和指导教师:
根据《教育部关于做好“本科教学工程”国家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实施工作的通知》(教高函〔2012〕5号)和《浙江大学国家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管理办法》(浙大发本[2012]99号)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国家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总体进程安排,以及2015年“浙江省大学生科技创新活动计划(新苗人才计划)”项目总体进程安排,学院定于5月13日组织结题答辩,请各项目组全体学生按时参加答辩,无故不能请假。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国创创新项目
1. 各项目负责人将“浙江大学国家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创新训练项目结题报告”等相关内容,于5月11日前将结题报告书与装订好的研究成果一起交至学院本科教学科存档保存,以备学校和省教育厅抽查之用。并及时上传至本科生科研训练管理系统,http://ugrs.zju.edu.cn/kyxl/login_tologinin.action,以便相互交流和电子文档保存。系统维护请联系:来生维(86684537 转12),email:laisw@chingo.cn
2. 项目负责人制作PPT参加现场答辩,每人陈述时间为15分钟。
3. 验收材料中,必需材料为项目结题报告,补充材料为论文、设计、专利以及相关支撑材料。教育部会在指定网络公布项目的结题报告。
二、省创项目:
1. 项目负责人务必认真填写《浙江省大学生科技创新活动项目结题报告书》,并及时将《结题报告》上传至本科生创新网http://innov.zju.edu.cn,以便相互交流和电子文档保存。
2. 项目负责人制作PPT参加现场答辩,每人陈述时间为15分钟。
3. 项目负责人于5月11日前将《浙江省大学生科技创新活动项目结题报告书》与装订好的研究成果一起交至学院本科教学科存档保存,以备学校和省教育厅抽查之用。
鉴于学校专家委员将对结题项目进行抽查,抽查结果作为下一期计划安排的重要依据。请项目负责人与指导教师做好交流,努力争取优异的验收成绩。
附件:1. 浙江大学国家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计划创新训练项目结题报告
教育学院本科教学科
2016.3.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