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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补报第十一期经济困难生教育实践项目(NSEP)的通知

部门:团委      日期:2016-03-11      访问次数:258

各位同学:
    
本着“教育和资助相结合”、“以实践求发展”的发展性资助工作理念,浙江大学从2005年起推出经济困难生教育实践项目(后简称NSEPNeedy Students Education Project),支持以经济困难生为主体开展的教育实践活动,为经济困难生了解社会,回报社会,锻炼组织与实践能力搭建平台,目前已成功开展了十期,并取得了较为显著的成效。根据学工部“关于补报第十一期经济困难学生教育实践项目(NSEP)的通知”,现决定开展新一轮的补报工作。请各位同学积极参与:
 
一、申请原则
1
、以坚持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
2
、坚持“资助”和“育人”相结合,“教育”与“自我教育”相结合的原则。
二、项目指南
1
、项目重点
    
申报者可结合自身的研究优势,自行申报选题。但建议项目围绕以下方向开展(在开展课题时注意理论与实践相结合,在实践中检验调研结果)
(1)
思想意识类:对如何提升大学生诚信意识、社会责任感等方面的研究与实践
(2)
能力提升类:对大学生在某一方面能力提升的研究与实践
(3)
社会公益类:对大学生服务社会等公益活动的研究与实践
(4)
资助育人类:围绕家庭经济困难生发展性资助工作的研究与实践
(5)
健康生活类:围绕大学生身心健康等方面的调研与
(6)
公共服务类:对涉及学生活动相关的公共资源情况的调研与实践
(7)
网络信息类:围绕大学生在网络现象或网络上存在的一些问题的调研与实践
(8)
建议意见类:以建设性的原则,对涉及学生服务相关的校内事务情况的调研与实践
2
、委托项目
1C9高校资助体系的比较研究
2)对浙江大学奖学金评定办法修改的调查研究
3)浙江大学发展性资助体系的构建与思考
三、申请对象和方法
1
、立项人必须是浙江大学全日制本科生在校经济困难生,或服务于经济困难生工作的学生团队。
2
、立项人需组织成团队进行申请,团队成员至少3人(一般为5人,成员可以为非经济困难学生),且必须由至少一名指导老师参与指导。
3
、立项人每人限申报一个项目,参与项目不得超过两个。
四、申请注意事项
(一)立项申请人
1
、项目选题应尽量具体,有针对性,有现实意义,并注重项目的可行性。(附件1
:《第十期通过项目列表》,可作为参考)
2
、项目立项人在征得项目组成员的同意组成团队之后,需填写《
浙江大学经济困难生教育实践项目立项申请表》(附件2),然后将申请表打印成纸质版并由指导老师签署意见后上交立项人所在学院(系)、学园。
  报送材料应包括:
1)所有立项通过项目的申请表和汇总表的纸质版,都要签署意见并加盖公章,统一报送至学工部(紫金港校区小剧场206)。(注:汇总表纸质版不需要打印项目团队其他成员信息)
2)立项汇总表的电子版(完整版)发送至zhangchizju
@zju.edu.cn
(三)补报时间:
项目补报截止日期为20163月17日(下周四)下午5

注意:
已交过申请表的不需要重新发送,但需要进行准备,在三月底参加立项答辩,请相关负责人做好准备。
                                                                              
教育学院团委
20163月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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